|
发表于 2013-8-9 14: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计生部门依什么来卡小孩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乱来!受教育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宪法权利,他与劳动权利一样不容剥夺!法律也没有规定受教育要附加什么条件!凭什么教育部门和计生部门要我们这样那样的?!难道为了它们工作好做就可以乱来,让学校去承担违法的罪名么?!难道教育部门和计生部门的政策可以凌架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又是谁授予它们这些权力?! 真不可想象,如果没有它们所规定的什么证,孩子就可以不接受教育么?!它们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