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wchenyudi 于 2013-11-26 00:46 编辑
网络反腐制度化
以网络舆论为代表的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是反腐的一种重要形式,本身应该也可以成为制度的一部分。 类似杨达才这样被网络曝光,继而被相关机构接棒的情况,毕竟是少数。更多贪腐官员、更高级别的贪腐官员,仍需以制度化方式进行打击。习近平主席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其中内涵,应不仅是制度防腐,也是制度治腐。说到底,制度化反腐,才能避免“民间反腐”“网络反腐”的随机性,也能减少贪腐行为对公众信任的破坏性,本就应该是反腐的主流。 当前中国,网络已然成为全新的媒体形式;成千上万的网络昵称背后,正是无数公民。从这个角度理解,所谓的网络反腐,本身就是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延伸。正如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可说是网络反腐的法律依据,也是网络反腐理应引起重视的根本原因。 可以说,以网络舆论为代表的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是反腐的一种重要形式,本身应该也可以成为制度的一部分。包括党内监督体系、民主监督体系、法律监督体系、舆论监督体系,正是权力之笼最重要的钢筋结构。 也要看到,如果不对网络舆论监督施加必要的管理,所谓网络反腐,也不可能正常进行。涉及官员的网络谣言,确实也存在。如果动辄“天涯上见”、动辄“微博炒作”,也是滥用了民主权利。要把网络反腐纳入理性化、正常化的渠道,将之收入“制度之囊”,可谓至关重要。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正是让网络反腐进入制度化轨道的有力尝试。 所以,有制度化的努力,才能形成持久震撼,真正减少腐败顽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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