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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碧桂园二期工程,深夜从24时30分到凌晨五点(有时在凌晨3点结束),进行施工工程(其中的打桩工程)极度的严重的扰乱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严重的白天甚至无法进行正常工作。到今天写这信给您,已经是第15天了!!!
我们曾向110报警中心,市环保局12369,规划局等部门多次投诉,求助后,均无实效。估计建设单位是在利用法律法规的空子(打桩工程需要连续作业)。据大家所知,碧桂园二期工程总跨时要两年,难道就要我们这样一直忍受下去???
在网上查询过几个主要城市的规章制度,其中我们主要的查看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现在想请市长帮忙落实一下,1.碧桂园二期工程有没有进行申请,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发核发的夜间施工许可证,如果没有此证,是否要对他们进行重罚?;2.建设单位从白天就开始打桩工程了(属于连续作业),是否要持续到深夜直至凌晨天晓?3.如建设单位必需要进行此工程,能否尽量在凌晨1点前结束;4.补偿协议是否由环保部门牵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跟受影响的住户签订?
恳请书记,市长在百忙之中帮帮我们!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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