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洪旭盛 于 2014-2-22 10:08 编辑
在发展汕尾的同时,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呢?
要严格实施生态分级分区控制管理。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原则,将整个汕尾市划分为“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三个区域,实行生态分级控制管理。 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自然历史文化遗迹等地区要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行动;近岸海域严格控制区要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开设航道和旅游路线,在严格控制污染的同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珍稀生物保护。 要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造林绿化、水土保持,加快建设“千村千园(村头公园)”、“千里绿道”、“百里海堤”和“万亩荒山”绿化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推进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和陆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