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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访谈] 曹志伟:卖首套房买二套房应该允许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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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0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市民在还清首套房贷款和出售该套住房后,再购买新一套住房时应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扩大公积金的适用范围和受惠人群。
  “公积金为解决购房难,而非调控工具”
  “如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人,在结婚生子之后想换大房,就不能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了,这不是逼着市民一次性购买大房吗?购房压力太大了!”曹志伟认为这一政策将“误伤”刚需,不利于目前市民居住环境的改善。他建议,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还清首套房贷款和出售该套住房后,再购买新一套住房时,应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两次之间不应设置时间间隔要求。“住房公积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是解决购房难的问题,而非作为房地产调控工具”。
  此外,曹志伟还建议应适量提高公积金贷款发放数额及发放率,“比如可以将现行的夫妻联名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并每年根据市房管局阳光家缘网站公布的一手房套均总价的上涨幅度进行调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
  建议公积金覆盖住房、医疗、教育领域
  身为开发商的曹志伟长期与房子打交道,提出关于公积金改革的建议也不是第一次。今年初的广州市两会上,他在大会发言上成功抢麦,指出公积金提/贷门槛高,受惠人群少,“公积金成了‘劫贫济富’的工具”。昨日,曹志伟再次提出,应降低住房公积金提/贷门槛,简化提/贷条件。“在阳光家缘网签且付定金后,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同时,简化提取公积金作为房租时的手续,降低限制条件。”
  他还建议公积金可以覆盖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医疗、教育三大领域,建议资金直接通过电子划账与住房、医疗、教育相关管理机构对接,“最好五险一金实现一卡通来缴存和支付,以避免发生缴存人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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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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