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1日,省妇联常务副主席阎静萍到市法院指导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工作。
近年来,市法院全面推进“妇女之家”创建工作。2013年3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同年被确定为市“妇女之家”示范点并推荐申报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
阎静萍指出我市是全省唯一把“妇女之家”设立在法院的地区,体现我市对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她希望市法院继续充分利用“妇女之家”的平台,发挥女法官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平安家庭和平安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陈炎雄 通讯员 郭汉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