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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省妇联到汕尾市法院指导妇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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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2 10: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1日,省妇联常务副主席阎静萍到市法院指导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工作。

  近年来,市法院全面推进“妇女之家”创建工作。2013年3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同年被确定为市“妇女之家”示范点并推荐申报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

  阎静萍指出我市是全省唯一把“妇女之家”设立在法院的地区,体现我市对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她希望市法院继续充分利用“妇女之家”的平台,发挥女法官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平安家庭和平安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陈炎雄  通讯员  郭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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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2 21: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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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小丽实名控诉汕尾法院官员的情况应该不能拖拉了,为不让市民生疑,应该广而告之大众。
发表于 2014-4-22 21: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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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小丽实名控诉汕尾法院官员的情况应该不能拖拉了,为不让市民生疑,应该广而告之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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