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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毒枭被处决 曾用现金垒成城堡围住孩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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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12: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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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枭刘某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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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多名被告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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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炫耀财富,毒枭刘某华给自己女儿拍下的这张照片中,他居然用数以百万计的钞票围成了城堡。(视频截图)


  在广东陆丰市制毒被查后逃跑,化名在深圳继续从事制毒贩毒,36岁的陆丰籍毒枭刘某华昨在深圳被执行死刑。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被告人刘某华贩卖、制造毒品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侦破细节:制毒工厂设于闹市综合楼


  这一案件由武警广东边防总队于2010年侦破。据悉,武警边防官兵最初在深圳和香港的陆路接壤处,抓捕了两名偷渡香港的男子,并且查获了他们随身携带的50克冰毒。案件虽然简单,但是引起武警边防官兵的注意,并就此展开侦查。


  通过层层追索,武警边防官兵最终锁定制毒贩毒的刘某华。刘某华亦是一名反侦察能力极强的毒枭。


  据悉,刘某华每一次进出小区都会走不同的楼门。他驾驶豪华越野车,出门的同时,会先围着小区绕上几圈后再离开。刘某华与同伙之间通话,通常都使用暗语。


  除此之外,他还有至少三个落脚点。制毒工厂设立在闹市的综合楼内10楼一间房,他和妻子以及几个月大的孩子就居住在11楼1104房间,而其父亲则在1103房居住。


  2010年端午前夕,武警边防官兵展开收网行动,抓获刘某华及其多名同伙,捣毁了制毒工厂。武警边防官兵还在制毒工厂内找到子弹,但未有枪支。在刘某华居住的房间内,警方亦找到数十万现金。


  据悉,案发时,刘某华以化名娶妻生子,孩子才几个月大。为了炫耀自己的财富,刘某华还使用上百万现金垒成城堡状,让其孩子坐于“钱堡”中拍下照片。


  案件细节:执行死刑前曾揭发他人


  经审理查明,2000年3月,被告人刘某华、李某(另案处理,已判刑)等人受陈某盛(另案处理,已判刑)等雇佣,在广东省陆丰市内湖镇丁心埔、八万路口附近、林某抄老屋处参与制成甲基苯丙胺(即冰毒)20千克。同年5月,刘某华再次受陈某盛雇佣,在陆丰市南塘镇田垅村参与用300公斤麻黄素制造冰毒。被公安机关发现后,刘某华化名“方俊辉”潜逃至广东省深圳市。


  2010年5月,被告人刘某华与同案被告人杨某伟、陈某振(均已判刑)商议共同出资制造冰毒后贩卖。杨某伟将“制毒师傅”杨某棠(另案处理,已判刑)介绍给刘某华。刘某华提供其父刘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所租的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山咀头综合大楼1011房为“制毒工厂”。杨某伟又纠集同案被告人杨某霸(已判刑)协助制毒。


  在制造、贩卖冰毒的过程中,制毒团伙分工合作,其中刘某华负责提供制毒场地、购买部分制毒工具及负责销售制成的冰毒。


  据悉,该“制毒工厂”分三批共制成冰毒7000余克,部分已被销售。该案收网时,办案人员亦现场查获冰毒以及原材料一批。


  刘某华一审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某华上诉后,广东省高院维持原判。最高院亦核准对其执行死刑。


  据悉,刘某华有较强的求生欲,在执行死刑之前,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以换得重大立功表现,留下性命。当时,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停止执行死刑,后经查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华揭发他人犯罪不能查实,不构成重大立功,依法裁定继续执行死刑。昨日宣判后,刘某华被押赴刑场。


2014-06-25  来源:南方网 作者:李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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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13: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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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刑了!
发表于 2014-6-25 14: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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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刑的还有很多!
发表于 2014-6-25 16: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6-25 16: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知青 发表于 2014-6-25 14:35
该死刑的还有很多!

;P;P【该死刑的还有很多!】:L,
发表于 2014-6-25 16: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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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16: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才数百万计呀,那前段时间烧坏点钞机的又怎讲?
发表于 2014-6-25 17: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6-25 19: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害人害己、罪有应得!
发表于 2014-6-25 19: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渔夫子 发表于 2014-6-25 16:12

发表于 2014-6-25 19: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坎坷不平今生 发表于 2014-6-25 16:13
【该死刑的还有很多!】,

深抓狠挖保护伞!
发表于 2014-6-25 19: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243600878 发表于 2014-6-2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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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如溪 发表于 2014-6-25 16:57
才数百万计呀,那前段时间烧坏点钞机的又怎讲?

发表于 2014-6-25 19: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志权 发表于 2014-6-25 17:55

发表于 2014-6-25 19: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8994452 发表于 2014-6-25 19:05
害人害己、罪有应得!

发表于 2014-6-25 19: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知青 发表于 2014-6-25 19:13

是表示什么
发表于 2014-6-25 20: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5
发表于 2014-6-25 21: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保护伞的更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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