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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比例

[海丰] 梅陇镇某村14岁弱智少女被强奸后已诞下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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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21: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查。
发表于 2012-1-8 22: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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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22: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
发表于 2012-1-9 01: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可怜的娃 可恨的禽兽 可恨的不作为政府呀
发表于 2012-1-9 01: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难以想像!这男人是败类啊。少女家人也是,明知后代可能如他母亲弱智的,也不应该生下来呀。
发表于 2012-1-9 03: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仅14岁的弱智少女小张被多人强奸一案至今相部门未及时处理!!!:o
建议直接到市政府讨说法!!!
发表于 2012-1-9 09: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2-1-9 09: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L
发表于 2012-1-9 09: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办.....
发表于 2012-1-9 12: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飞龙 发表于 2012-1-8 21:31
一定要查。

对一定要查
发表于 2012-1-9 13: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新闻在汕尾台已经报道了,但是就不知道后果怎样了,强奸的嫌疑犯有没有真正被抓起来,为什么派出所能够这样的办案了,这当中的原因我就不说了,但是你派出所也是要想想的,有利必有弊的,再说说这几个挨千刀的强奸犯了,你他妈的真实要去全家死光光了,好好的事情你不做,偏偏要干出这种天地不容的事件,应该、而且、一定要给这些强奸犯们天理循环的报应才可以的,不能让强奸犯们逍遥法外的,人家摆明就已经是弱智少女了,你们还要去强奸她,你们的心理是怎样想的,难道你们就不怕同样的事件发生在你们的老婆、女儿的身上吗,还有那个强奸犯的儿子也是不行的了,真他妈的还带人到派出所的门口去守候了,你老子都是要去死了,你还这样的做了,你以后在社会上还有没有脸面了,还有没有信用了,我相信天理是有循环的,应该要好好的惩罚这些强奸犯的。

发表于 2012-1-9 13: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1、罪行:这个只能靠公安了
先说说那混蛋的罪行,强奸罪是毫无疑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该少女只是虚岁14的话,既是未满14周岁,那么那混蛋男的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该少女是弱智者的情形,可以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即法官可以把这个作为加重那混蛋罪行的考虑因素。
2、小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我说抚养是必须的。
      
       又有《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考虑到受害人是弱智者,不能担任小孩的监护人,小孩的父亲有很大可能可以成为小孩的监护人。但是考虑到受害人及其亲属的情绪,由受害人的亲属担任监护人也是可以的。法院会综合所有情况做出判决的。

3、受害人权利保护:
混蛋男以强奸罪被抓、起诉到坐牢,就是对受害人人身权利的保护。另外,受害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当然,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建立在那混蛋被抓,而且够料立案、起诉并判刑。


发表于 2012-1-9 14: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家大人 发表于 2012-1-7 14:48
既然已经报案了,如果派出所真的不作为,那受害者和亲戚们你们大家直接抱着婴儿到县政府门口去,看做官的管 ...

发表于 2012-1-9 14: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觉得生下孩子来指证这做法很。。。心酸?无奈?不知要用什么词语来表达,生下的这孩子多可怜,难道除了这方式没有其它可行的来指证罪犯吗?
发表于 2012-1-9 18: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10 20: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没油起不了涡
发表于 2012-1-11 18: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2-1-12 00:40:07
案件也要排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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