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全市“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年”推进会精神,研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措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国辉作讲话,市领导莫英群、陈央、杨青、郑佳、陈少荣、李庆新、杨志明出席会议。
温国辉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不断加强社会形势分析研判,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化解了一批突出社会矛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各方面稳定基础仍然不牢固,化解矛盾的工作措施方法和工作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抓实社会矛盾防护和化解工作。
温国辉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年”推进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落实维稳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协同配合,形成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合力。要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全面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能;要建立镇街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切实加强工会建设。要坚持法治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党委、政府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司法机关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教育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要坚持站稳群众立场和弘扬法制权威相结合做好矛盾化解预案。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央通报了我市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 工作以来的情况,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扎实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矛盾化解力度,为平安汕尾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城区、海丰、陆丰、陆河4个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发言。(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卓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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