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许楚璇)10月3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关于汕尾市2024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汕尾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草案)》;对《汕尾市城乡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毛金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光昶,市监委、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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