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18604|回复: 5

[汕尾] 2013年12月5日梅陇团伙杀人事件,凶手至今未落网,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办人情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28 23:46:4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ゞ.薱ゲ吥懟 于 2014-8-28 23:56 编辑

汕尾吧楼主 搜索更多


《杀人就该偿命,凶手违背人性,为何至今还在逍遥法外?》


2013年12月5日凌晨1时20分左右,在广东海丰县梅陇镇刘武扬与其同伴在酒吧门口因与莫瑞贤及其男友叶晓政发生口角,被莫瑞贤及其男友纠集的9个同伙砍杀,导致刘武扬被杀死,刘俊龙、刘宇聪被他们用铁棍乱打,导致一死两伤。刘武扬尸骨未寒,他的家人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可是由于执法人员渎职、侦查人员徇私舞弊等等众多原因,至今杀人凶手至今仍然逍遥法外,没有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中国是民主法治国家,自古以来遵循“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道理。在今天的法治社会,竟然有人故意杀人之后潜逃在外不受惩罚,这是对国家的蔑视,对法律的蔑视,这是反人类的行径!杀人凶手应该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是现在却在某些公职人员的公然庇护之下,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这样的情况,在中国应该人人得而诛之!号召所有有正义感的群众和执法者,为刘武扬及其家人讨回公道!让凶手无处可遁,将反人类、蔑视生命、蔑视法律的杀人凶手绳之以法!
  案发之后凶手自首,可是却无一人被拘捕!只因为是高官亲戚!天理何在!
  在刘武扬事件的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凶手莫顺尧、叶晓政、莫瑞贤自首,此后,公?安机关却一直以难以抓捕为托词,至今都9个月了,没有实际抓捕在逃的其余凶手,并且在自首凶手的资料移交海丰检察院的时候莫瑞贤被释放。自此,杀人凶手继续在外逍遥法外。之后刘武扬家人去公?安机关询问多次,一直得到的答复是证据不足。据悉莫瑞贤的一位亲戚是海丰高官,只因为她是高官的亲戚,就得以此特权!杀人不偿命不说,还可以逍遥法外。天理何在!中国是讲究法治的国家,官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是蔑视法律的表现!这样的人执掌着权利,只会为人民带来无尽的灾难,实在是天理难容!
  杀人就该偿命,凶手杀人不眨眼,为何还在逍遥法外!
  凶手叶晓政等明知用刀砍杀会使受害人致死,依然用极其残暴的手段杀害了受害人,到案之后拒不认罪、谢罪、悔罪,销毁杀人凶器,这并不能构成自首。并且凶手的家人始终未曾向受害人家属表达丝毫的歉意,反而在社会上散播中伤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谣言,公然蔑视法律的行为极其猖狂!人神共愤的行为令人发指!作为一个生长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不应受到如此的对待!凶手及其家人的反人类行径已经是构成了违法犯罪,却没有受到惩罚,无论如何也不应该!
  侦查人员公然渎职,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知法犯法,其罪必究!
  在这一恶性故意杀人案件当中,广东海丰县个别公?安人员公然渎职,导致本案多项证据被销毁,以至于造成了逮捕犯罪分子证据不足的局面。侦查人员故意回避刘武扬致死的原因,故意不追查杀人犯的杀人凶器,涉嫌放纵犯罪!侦查人员黄X崇公然滥用职权,恐吓受害人家属提供的证人刘XX,故意阻止案件侦破。中国是一个法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样的情况实在是令人发指!无论是凶手还是渎职的执法者,或者是滥用职权的官员,都不应该逍遥法外,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所有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民团结起来,呼吁正义、呼吁公平、呼吁天理,让没人性的杀人凶手血债血偿!杀人偿命!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请求大家转发,传递社会力量,将这些人渣绳之
[城事报料] 2013年12月5日梅陇砍人案今日9时汕尾市中级法
[城事报料] 2013年12月5日梅陇团伙杀人事件,凶手至今未
[城事报料] 2013年12月5日发生一起凶杀案,至今仍无结果
[文化天地] 《汕尾坎下城海防志》序/叶良方

 楼主| 发表于 2014-8-29 00:01:1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正义之人顶起,看看天子脚下的海丰有多黑,贪官当道
发表于 2014-8-29 11: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给你建议,,赶快给王岐山书记上书。这些苍蝇也是要打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8-29 13: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深圳 发表于 2014-8-29 11:40
给你建议,,赶快给王岐山书记上书。这些苍蝇也是要打的

有何办法?能提议下吗?
发表于 2014-8-29 19: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8-29 20: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