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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2013年12月5日梅陇砍人案今日9时汕尾市中级法院开审,家属强烈要求杀人偿命血债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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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15: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ゞ.薱ゲ吥懟 于 2014-10-14 15:56 编辑

  2013年12月5日凌晨1时20分左右,在广东海丰县梅陇镇刘 武扬与其同伴在酒吧门口因与莫瑞贤及其男友叶晓政发生口角,被莫瑞贤及其男友纠集的9个同 伙砍杀,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杀人案。刘武扬身中6刀,致命一刀是大股脉,长23公分,深12公分,入骨2公分,凶手无视刘武扬的求救,故意用刀打在墙壁发出响亮刀声,预告周围市民不可出来援救,导致刘武扬活生生被砍流血如死,在中国法制社会管制,投案凶残主犯承认莫瑞贤电话召集众徒带刀殴打砍人,可是现在莫瑞贤却在某些公职人员的公然庇护之下,证据不足,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凶手家属们案发到今日,态度嚣张,从未慰问受害人家属,甚至在逃凶手的家属还扬言不可能让自己的儿子坐牢,态度极度猖狂。又是什么能力能使凶手家属公然藐视法律呢?这样人神共愤的行为令人发指!作为一个生长在法制管制社会主义国家的公 民,受到如此的对待!凶手及其家人的反人类行径已经是构成了违法犯罪,是蔑视法律的表现!这样的凶徒存在社会,只会人民带来无尽的灾难,实在是法理难容, 在中 国应该人人得而诛之!今日9时此案在汕尾市中级法案开审,死者亲属几百号人齐集法院门口,号召所有有正义感的群众和执 法者,为刘武扬及其家人讨回公道,让凶手无处可遁,将反人类、蔑视生命、蔑视法 律的杀人凶手绳之以法,蔑视法律的杀 人凶手绳之以法,法律应当判决最高刑罚枪毙之刑! QQ图片2014101414214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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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天地] 《汕尾坎下城海防志》序/叶良方

发表于 2014-10-14 15: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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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16: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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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17: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有这么大事件!关注!!
发表于 2014-10-14 17: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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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17: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杀人罪,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在意识到被害人有可能会死亡确不施救,阻止他人施救,主观上强烈表现出直接故意,目的明确,并且无悔罪表现,在刑法上可以适用死刑
发表于 2014-10-14 17: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事态发展!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19:42:1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净莲花 发表于 2014-10-14 17:35
故意杀人罪,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在意识到被害人有可能会死亡确不施救,阻止他人施救,主观上强烈表现出 ...

望汕尾市有包青天,尽早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让死者安息
发表于 2014-10-14 20: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自有公道
发表于 2014-10-14 21: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审判结果!
发表于 2014-10-14 23: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杀人就该偿命!!!
发表于 2014-10-14 23: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4-10-14 23: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加压力的节奏,相信法律最终会公正的
发表于 2014-10-15 00: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看看法院会怎么还死者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4-10-15 00: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N兄弟 发表于 2014-10-14 23:30
施加压力的节奏,相信法律最终会公正的

这个好严重呀。求真相。
发表于 2014-10-15 08: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审判结果
发表于 2014-10-15 08: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段如此残暴,不是人来的,应当判死刑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08:21:1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 发表于 2014-10-15 00:23
这个好严重呀。求真相。

那就看看后续我们伟大法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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