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汕尾报道 于 2014-9-16 12:53 编辑
少年刘某某就读于我市某职业技术学校,其住家与被害人黎某某家是邻居,为弄点钱玩游戏,他持刀潜入其家中抢劫,遭反抗,遂将其刺伤并殴打昏迷。后黎某某醒来呼喊,刘某某怕其报警,遂拿剪刀捅其脖子三刀,并用拳头击打其的头部,刘某某以为黎某某死了就没人知道是他抢劫了。今年7月8日,城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并罚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令刘某某及其父母(法定代理人)刘某、蔡某连带赔偿被害人黎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16211.91元。刘某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同年9月2日,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时年16周岁的被告人刘某某通过日常观察,发现邻居黎某某的丈夫经常不在家。2012年7月22日晚下着大雨,刘某某在游戏室看别人玩游戏,因自己没有钱,就准备到邻居家搞点钱。21时左右,刘某某携带一把水果刀,翻墙进入黎某某家中实施抢劫,遭到黎某某反抗,刘某某用拳头殴打黎某某的头部,用携带的水果刀刺伤黎某某的嘴巴,并用手掐黎某某的脖子,致黎某某昏迷。接着,刘某某在黎某某家中搜劫财物,在此过程中,黎某某醒来并呼喊,刘某某为避免事后被告发而萌生对其杀人灭口的歹念,遂拿起一把剪刀往黎某某脖子处刺了三下,并用拳头击打其头部,致黎某某再次昏倒。刘某某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后便携带抢得的现金人民币270元及一包“双喜”牌香烟逃离现场。经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黎某某的损伤属轻伤;广东省南天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黎某某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目前有头痛、幻听、警惕性高、容易疲劳、情绪不稳定、抑郁等症状,社会功能下降。
法院另查明,案发后黎某某住院治疗196天,出院后又继续治疗,刘某某的犯罪行为造成黎某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6211.9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入户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实施抢劫过程中,为防止被害人黎某某告发而杀人,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均应依法惩处,并予以数罪并罚。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其多次用水果刀、剪刀捅、刺及拳头殴打的暴力方法,伤害被害人黎某某的身体,情节恶劣,应予严惩。鉴于被告人刘某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故意杀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黎某某的身体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目前又无实际赔偿能力,应由其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遂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2000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刘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刘某、蔡某连带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黎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16211.91元。(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疏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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