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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一死二伤杀人案广东海丰侦办人员为何如此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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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20: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12月5日凌晨1时20分左右,在广东海丰县梅陇镇刘 武扬与其同伴在酒吧门口因与莫瑞贤及其男友叶晓政发生口角,被莫瑞贤及其男友纠集的9个同 伙砍杀,导致刘 武扬被砍死,刘俊龙、刘宇聪被他们用铁棍乱打致伤,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杀人案。刘武扬身中6刀,致命一刀是大股脉,长23公分,深12公分,入骨2公分,凶手无视刘武扬的求救,故意用刀打在墙壁发出响亮刀声,预告周围市民出来援救,导致刘武扬活生生被砍刘武扬尸骨未寒,他的家人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可是由于执法人员渎职、侦查人员徇私舞弊等等众多原因,至今九个月杀人凶手仍然逍遥法外,没有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这是叶晓政找 人的监控画面。




   
这个是被砍 死的刘 武扬(仅21岁)

        
        
中国是民主法治国 家,自古以来遵循“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道理。在今天的法 治社 会,竟然有人故意杀 人之后潜逃在外不受惩 罚,这是对国 家的蔑视,对法 律的蔑视,这是反 人 类的行径!杀 人凶手应该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是现在却在某些公职人员的公然庇护之下,过着自 由自在的生活。这样的情况,在中 国应该人人得而诛之!号召所有有正义感的群众和执 法者,为刘 武扬及其家人讨回公 道!让凶手无处可遁,将反 人 类、蔑视生命、蔑视法 律的杀 人凶手绳之以法!
        案发之后凶手自首,却被释放,无罪之人何以自首???     
       在刘武扬事件的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凶手莫顺尧、叶晓政、莫瑞贤自首,此后,公安机关却一直以难以抓捕为托词,至今都9个月了,没有实际抓捕在逃的其余凶手,并且在自首凶手的资料移交海丰检察院的时候莫瑞贤被释放自此,杀人凶手继续在外逍遥法外。之后刘武扬家人去公安机关询问多次,一直得到的答复是证据不足。侦办人员连最基本的通话记录这些证据都不去调取,导致三个月后证据灭失而无法调取。莫瑞贤的一位亲戚是海丰高官,难道因为她是高官的亲戚,就得以此特权杀人不偿命不说,还可以逍遥法外。天理何在!中国是讲究法治的国家,官员徇私舞弊,是蔑视法律的表现!这样的人执掌着权利,只会为人民带来无尽的灾难,实在是法理难容!
      杀 人就该偿 命,凶 手杀 人不眨眼,为何还在逍 遥 法 外!
       凶 手叶晓政等明知用刀砍杀会使受 害 人致 死,依然用极其残 暴的手段杀 害了受 害 人,到案之后拒不认 罪、谢罪、悔罪,销毁杀 人凶器,这并不能构成自首。并且凶手的家人始终未曾向受害人家属表达丝毫的意,反而在社会上散播中伤受 害 人及其家属的谣言,甚至在逃凶手的家属还扬言不可能让自己的儿子坐牢,态度极度猖狂。到底是什么能力可以让杀死人的儿子不坐牢呢?又是什么能力能使凶手家属公然藐视法律呢?这样人神共愤的行为令人发指!作为一个生长在社会主义国 家的公 民,不应受到如此的对待!凶手及其家人的反人类行径已经是构成了违法犯罪,却没有受到惩罚,无论如何也不应该!
       侦查人员公然渎职,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知法犯法,其罪必究!
        在这一恶性故意杀 人案 件当中,广东海丰县个别公 安人员公然渎职,导致本案多项证据被销毁,以至于造成了逮 捕犯罪分子证据不足的局面。叶晓政只承认砍手臂一刀,其它五刀没人承认,而侦查人员没有追问,故意回避刘武扬致死的原因,杀人凶器也不追查,涉嫌放纵犯罪!甚至侦查人员黄X崇公然滥用职权,恐 吓受害人家属提供的证人刘XX,故意阻止案件侦破。
       中国是一个法 治的社会主 义国 家,难道连一个公道都无法讨回吗?无论是凶手还是渎职的执 法者,或者是滥用职权的官员,都不应该逍 遥 法 外,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请社会各界人呼 吁公平、呼 吁法理,让没人性的杀人凶手血 债血偿!杀人偿命!


     刘 武扬亲属3月14日上 访海丰县人 民政 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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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20:38:0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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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告到省里去吧`~中央也好`~在汕尾告出不什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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