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二伤杀人案两年后法院重审,亲属要求杀人偿命 2015年10月29日 10:04 阅读 12605 [url=]删除[/url]
今天,汕尾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在海丰重审2013年梅陇杀人案,一大群亲属持白布要求杀人偿命。 案件发生在2013年12月5凌晨的梅陇三路,死者刘武扬与刘宇聪、刘俊龙与杀人犯叶晓政、莫瑞贤发生口角,叶晓政与莫瑞贤纠集同伙莫顺尧、程景秋、林伟深、黄一程、莫展荣、林伟韬、黄常安共九人,极其凶残地社会团伙叶晓政等人手持大关刀、铁棍追至梅陇三路东金六福门口时逼停刘武扬、刘俊龙与刘宇聪,砍杀殴打三受害人,刘宇聪负伤逃离,刘俊龙受伤晕倒在旁,刘武扬被砍多刀,全身血迹斑斑,凶手凶残成性,砍杀受害人受伤还继续追杀,最终导致受害人失血过多致死。 案发至今长达两年时间,案情审判不清不明,案发后主犯莫瑞贤、主犯叶晓政、莫顺尧前来投案,但是三人口供不承认犯罪事实,众犯为使脱罪掩盖所有犯罪事实。凶残指使者莫瑞贤前来投案却在某些公职人员的公然庇护之下,证据不足,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众凶手家属们案发到今日,态度嚣张,扬言不可能让自己的儿子坐牢,其他参与案发的凶手不是抓捕不到案就是证据不足不批捕,是什么能力使犯罪分子不坐牢?又是什么能力使罪犯家属如此藐视法律? 有关执法部门更是没有抓捕其他同案犯证实,甚至侦查期间出现海丰公检司法不 作为、徇私舞弊、恐吓证人等违法事实。侦办人员公然渎职、如此审理杀人案?国家权力机关就是这样执法的?国家法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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