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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0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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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不能放在损害广大人民群众最最基本的人身权利的基础上。
炒金炒银,炒宝石,这些不会危害到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权利上去,但是这种以方便自已而严重危害他人的做法,相信县政府,市政府也会看不过眼的。这里本是一条土路,为了方便群众出入县城,在鹿境新北,新山,池口几个村委会的村民和这几个村的旅港同胞等筹了一百多万元,才修成这条水泥路,现在倒好,真正的成了这些不法商人的敛财之道,每到雨季,这条路因给那在超载货车压坏后而造成路面损坏形成积水,结果给靠摩托车和自行车出行的群众很大的不方便。而盘据在这路旁做生意的那些商人也不去理会这些事情……
前两个月有施工单位对这段路面进行修整 ,但是现在在超载车辆的碾压下,路面又开始崩裂,损坏。等到了春季,大家又要开始“享受”那些无敌大水坑了,到时候路面又不输于公平公东路段的烂路之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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