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红颜 于 2015-5-23 17:43 编辑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警察 最近市民网好像文章多一些,质量也好一些,于是多来市民网阅读文章。发现该网站刊登一些关于警察的文章,比如有《“警察”这个称呼很威风同时也很悲哀》、《警察为什么应该姓“武”?》、《警察被杀,为什么没人惋惜?》、《公开投诉信:城区凤山派出所长施建武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等。这些文章,有对警察进行控诉的,有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不一而足。这些文章,有一些写得好,表明我们的民众对警察这个职业期望值很高。 但一些网友对警察这个职业,颇有微词。有网友说:治理警队需要“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三靠法律”。但网友“一代好贼”却认为: 这是理想化的问题,永远是做不到的。甚至还认为:警察靠得住,母猪会上树。警民之间的矛盾,并不是因为警察没有能力保护人民,警民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因为警察作为一个应该保护人民的人,反过来欺负和压榨人民。 再看一篇《公开投诉信:城区凤山派出所长施建武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寻衅滋事,影响恶劣》,读者不得不惊愕不已。文中说:“10月9日凌晨至今,蔡陵贝、蔡陵凯和蔡业胜等人目无法纪,共十二次纠集社会人员冲击我公司进行吵闹、搜查、录像、打砸等,毁坏我公司财物一批,先后两次将公司人员殴打入院,调戏女员工,多名员工被恐吓离职,扰乱我公司办公秩序,导致我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损失惨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93条,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并且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本公司向凤山派出所提供了视频、录音、相片等证据,证据确凿,但案发至今两个多月,在凤山派出所长施建武的渎职不作为和包庇下,案情毫无进展,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不受法律制裁。”所长为什么“敢办案不力,包庇犯罪份子,口出狂言,不听民声民意呢?”这不是严重的官僚主义行为吗?这不是已构成玩忽职守和渎职行为吗? 网友说:“在现代网络发达,民众的言论日益自由的中国社会中,警察的形象逐渐被曝光。以前捡到一分钱还会交个警察叔叔,现在的警察,我们都不敢叫什么叔叔了,因为真正的叔叔不会欺骗、敲诈、毒打、刑事逼供、枪杀民众。当一个人被一个警察或一群警察欺诈到投诉无门的时候,狗急跳墙把那些臭警杀掉,这是替天行道的好事。”可以看出,现在一些警察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不是光辉的,也不是高大的,而恰恰是相反。 那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警察呢? 好样的警察必须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和利益放在心中。必须有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和实际行动,敢于攻难克险,破获任何大案、要案、难案,严惩犯罪,保护群众,维护社会的安宁。 好样的警察需要政治立场坚定, 遵纪守法,献身公安事业,绝不能感情用事,甚至是徇私枉法,动用公权谋私利。 好样的警察一定要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好样的警察还应该有良知。良知,就是天赋的道德观念。良知是伦理实践的出发点,修身的功夫就在于,用自己的良知去拒斥自己在意志行为中的恶的意向并实施或实现自己的善的意向。坚守良知,就是坚守希望,让心中常存一分热情,让素养多留一分宽容,让记忆焕发一分快乐,让岁月留驻一些感叹! 因此,警察应当有警察的样子,要对得起头顶上的国徽,对得起宪法,对得起老百姓,对得起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