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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流山 于 2015-6-15 09:31 编辑
教育惩戒功能丧失后,我们的教育还能做什么?
校园暴力事件愈演愈烈了。
在美国,近日以“大姐大”、18岁的翟某为首的多名中国高中留学生绑架了两名同样来自中国的少女,拳打脚踢,甚至拿烟头烫一名女生的乳头。令人发指的行为让“大姐大”和同伙面临多项重罪指控。而翟某从未想过竟然闯了一个可能“终身监禁”的大祸,认为这要是在国内,顶多被教训一顿。但美国法律,法不容情。
而在中国,现在的教育成了一个什么人都可以指手画脚的行业。教育的神圣外衣被媒体用尖刻的文字描绘成了一个令人望而生厌的黑斗篷。从事阳光下最伟大的事业的教师,也时常被定格成了一种“禽兽”。所以,绝大多数学校再不敢轻易地处分一个学生,哪怕这个学生已经无恶不作。更有的省份干脆由决策机构下文来统一规定,彻底废除中小学校沿袭多年的最高处分——开除。
然而,教育永远都不是万能的。失去了必要的惩戒功能后的校园,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那种人人知书达理的好现象,反而是因为没有了高悬在头顶的“达摩克里斯利剑”,一些原先收敛的恶行便都敢于公开表现出来。这些校园病毒又相互感染,使得原本健康的校园文化肌体上开始出现块块腐烂的肌肉。
惩戒功能的丧失,催动了畸形心理的自由萌发,使得丑陋和猥亵都变得无所畏惧;反过来,这些个性中的丑陋,又在惩戒的日益退缩中越发的强大起来,并慢慢地自发凝结成一个个的团体,形成了带有明显江湖色彩的小集团。这些小集团,常常为了点滴小事而发生殴斗,甚至是团伙持械玩命,严重地干扰正常的学校教学,也直接危害了社会治安。但即使如此,学校能采用的,也还是一个说服教育。这种说服教育和那血淋淋的砍杀相比照,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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