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群众在“网络问政”提出,正升华府至富丽华庭路段,久未维修动工,给周边群众及过往车辆造成很大的不便,存在较大的交通隐患,询问改造完成时间。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为解决海丰县城南三环公路破损、交通拥挤问题,改善县城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在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视支持下,汕尾市公路局争取得到了国家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的资金支持,并得到海丰县政府及财政的配套设施建设1200万元资金补助,决定对该路段进行路面大修。
该项目于2012年7月由省发改委同意立项建设,2013年10月由省公路管理局审查通过施工图设计方案,2014年4月市财政局通过投资评审,2014年6月底完成招标投标评标工作,2014年10月市交通运输局许可了施工申请书,该路段正式进入施工阶段,原计划于2015年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工程正常实施至2015年1月5日,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强行制止施工。2015年1月9日海丰县政府《关于调整国道324线海丰县城改造工程路面标高等有关问题的函》(海府函〔2015〕2号),要求正升华府至富丽华庭路段须按原路面标高实施。除东边鹿境路口至赤雁大桥段、西边联安路口至青年水库桥段完成外,中间问政路段至今没法复工,造成群众出行便,并引起国道324线行车颠簸和安全隐患问题。
该路段没法复工主要原因,一是公路建设是有标准的,国道324线海丰县城段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在遇到五十至百年频率洪水时,仍然可以作生命救援通道,路基必须要有一定的高度;而海丰县城防洪排涝不是靠地下管道、沟渠,竟然是靠地面公路来排水、过水、防涝,这是比较新奇。二是在原路面上加铺一层路面板,充分利用旧路的潜能,在经济上是最合理、最省钱。三是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出发,加铺一层路面水泥板,就不用挖除旧路,就不会造成超过2万立方米的废弃料污染问题。五是如果要将公路当作城市防涝预备,确实不能提高公路标高,就要挖除后再补回去,这将消耗较多资源和增加约800万元财政资金,而这部分增加资金由哪一级财政预算来承担,理顺财政资金申请、核拨和申报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批,都是较大和需要时间的问题。
鉴此,汕尾市公路局已与市政府、县政府多次研究探讨解决资金的途径。目前,海丰县政府领导初步同意解决部分资金,市公路局也启动了设计变更程序,委托设计单位重新设计。
我们承诺,群众反对的坚决不做、群众有看法的少做、群众拥护的加紧做;我们相信,有各级政府和财政扶持,有群众共同努力,我们一定会继续推进工程建设,加快融通建设资金步伐,争取早日恢复施工;我们期望,各方配合工程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尽快完成建设任务,为改善正升华府至富丽华庭路段市容市貌共同努力。
在此,谢谢您和网民对公路事业的重视、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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