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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务] 版主管理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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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14: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关智敏 于 2012-2-20 17:41 编辑

版主对所属版块进行管理必须根据以下条款实行操作
1: 版主上线时间不定时段,尽量不少于3小时

2:删贴移动贴,编辑会员贴,必须对作者本人做出通知和解释原因,如果遇见无法妥善处理的,容易引起纠纷的帖子,请转交和通知在线超级版主进行处理,如果超级版主不在线或者无法通知请转移到站务管理!如遇重大事情请联系超级版主处理
超级斑竹:小青年QQ:281651054   手机15219313917
               whxvip QQ:225499460
                 海陆  QQ: 11332424         
            
3对加精,拉色.置顶,上升,下沉操作规范如下
:加精条件:原创性文章,内容可圈可点.给予加精
:拉色.本身是抄作贴.但是缺乏关注,.给予拉色,时间为一个礼拜, 版块缺乏炒作贴时可适当调整时间
:置顶:必须符合所属版块的宣传观点,由加精文章或者加红文章为基础,前提是前段时间已经热炒过,但是目前已经下沉导致网友无法关注.批准置顶,!但是不可以加精,加色,置顶出现在同一张帖.对于特别优秀帖子,只允许存在加色置顶或者加精置顶. 置顶时间为一个礼拜,如果所属版块优秀文章欠缺,可适当提高置顶时间,一个模块不允许出现多个置顶帖影响网友的浏览,由版主自己把握尺寸
:上升,下沉:与炒作帖可以并用,所属版块缺乏话题时,可适当上升炒作帖.如果版主发现所有后置帖子全部被某人恶意顶贴上升到第一页显示导致网友无法浏览最新资讯时(俗称:挖坟),可给予警告和下沉帖子,警告不听者, 版主可禁止发言.


4:超级版主,对所有版块进行的删贴,转移帖,编辑会员帖需给予所处理的版块的版主或作者通知,如版主不在线.必须在版主群点对点做出通知. 版主群所有成员名片称呼必须与所属版块一致


5:对于恶意广告垃圾贴. 版主发现给予禁止发言和删除.超级版主发现给予禁止访问和删除.不做任何解释.


6:斑竹每日尽量回复所属板块的新贴 对新进会员给予足够的重视和问候


7:对于版主内部矛盾.请在版主群里进行讨论和交流!不准用小号在论坛上攻击!一旦情况有出现,将会利用网站后台查询数据,如有发现.给予事端挑起者撤消版主权限. 恶意删帖.恶意编辑帖的版主.一经发现.终身无法再获取版主权限!


8: 超级版主保持每日巡查所属管理区域,对板块管理散漫和无法维护好板块健康发展的版主给予足够的帮助和协调,应尽力维护好各个版主之间的关系


9: 版主和超级版主代表网站的立场,禁止与网友发生口角行为,对待网友要给予足够的尊重和忍让


10:禁止版主和超级版主私自帮商家打与汕尾市民网无相关的广告.一经发现删除广告贴和给予口头警告.3次警告过后不改正者.给予暂时使用版主和超级版主帐号1个工作日



以上条例即日生效, 版主和超级版随时有权利对条例进行补充和提意见.

当你有一席职位你将得到:
1、收获真诚的友谊和快乐,结识众多姐妹朋友(这是无价的哦)。
2、学到更多网站管理方法。
3、管理版面的成就感。
4、成为汕尾市民网的焦点人物,有明星一样的感觉。
5、可以优先参加汕尾市民网组织的活动。
6、对版块管理积极、表现突出的版主,将给予金币奖励;参与策划、发起活动
8、头像里面有版主头衔,走到论坛哪里都可以得到崇拜和尊重。

当你有一席职位你将失去
1、部分时间:需要泡论坛
2、部分精力:尤其是带头发贴,带头回复
3、部分隐私:因为你将受到大家的关注

最后我们要说
不论你是超级版主,还是版竹,见习版主或者嘉宾与荣誉会员
我们都是汕尾市民网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份子
在这里分享你的开心,这份开心就变成千千万万的开心!
在这里倾诉你的痛苦,痛苦就会被分解成千千万万份小小的痛苦!
让我们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苦辣酸甜,屏幕的另一端你准备好加入我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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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14: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2-19 14: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
发表于 2012-2-19 14: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2-19 14: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2-19 14: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1: 版主上线时间不少于3小时
=================
少于3小时咋办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2-19 14: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四 发表于 2012-2-19 14:51
1: 版主上线时间不少于3小时
=================
少于3小时咋办呢??

修改为斑竹上线时间尽量不少于3小时,您认为可行?
发表于 2012-2-19 14: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青年 发表于 2012-2-19 14:54
修改为斑竹上线时间尽量不少于3小时,您认为可行?

辞去市民网版主职位
http://bbs.swsm.net/forum.php?mo ... 79&fromuid=3160
发表于 2012-2-19 15: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无规不成方圆。
发表于 2012-2-19 17: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2-19 21: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抗议超级版主,版竹,见习版主,荣休版主跟帖纯表情图片或字数少于5个字……
会员除外。: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2-2-19 21: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巩书 发表于 2012-2-19 21:02
强烈抗议超级版主,版竹,见习版主,荣休版主跟帖纯表情图片或字数少于5个字……
会员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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