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10月10日《汕尾日报》头版关于市区通港路定为“诚信经营示范街”一文,笔者专程走访了市区通港路,“诚信经营示范街”的形象招牌在通港路街头竖起来了,成为一道新的风景线。笔者为这种诚信经营的承诺拍手称好。 商家的诚信,是个老话题,但是不诚信经营的的确确让消费者屡屡受伤。商家无信则必然被市场淘汰,但仍然有很多商家只把眼光放在眼前利益上,引起消费者不满。良好的诚信环境不仅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还稳定和谐社会人际关系。市工商局与通港路84家商户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并要求商户在商店醒目位置悬挂“诚信经营承诺店”牌子,向消费者作出“不售假、不欺诈、公平交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文明诚信、微笑服务”的明确承诺,引导经营者就违规行为作出自我纠正、及时赔偿消费者损失,提高经营者的自我约束力和文明服务水平。 笔者认为,作为汕尾首条“诚信经营示范街”,通港路应该打造成为我市的一张“名片”,打造成对外的一个窗口。“诚信经营一条街”不仅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诚信经营示范更应该是一面镜子,应该让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学有榜样,学有目标,学有标准,以期带动更多的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并拿出切实行动来构建诚信保障体系。此次活动以该街的商家为重要力量,通过示范店的示范带头作用,将文明诚信经营理念延伸辐射至全市,实现“天天诚信经营、日日合理消费”最终把汕尾每条街道都打造成为繁荣有序、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的“文明诚信经营街道”。 笔者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以此为契机,以诚信建设为己任,综合运用执法与服务等多种手段,拓宽宣传领域,抓好宣传,推进诚信建设细化落实,真正使诚信成为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共同的道德自律和行动自觉;同时,抓好奖罚工作,严厉打击失信行为,褒奖守信行为,运用道德的、行政的、法律等各种手段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抓好监督,为消费者申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行红黑榜发布制度,对正面典型予以褒奖,在道德上有赞誉、经济上得实惠、政策上有奖励;对反面典型加大打击力度,并向全社会曝光,形成守信者生意兴隆、失信者门庭冷落的局面,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来源:汕尾日报 余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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