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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丰小区无良开发商潘水合县人大代表蒙骗我城东镇龙山墩北村农耕土地10余亩。当初潘水合承诺该幅土地是用作建设有房产证的商品楼房如今却建成无证的小产权楼房。该幅土地被划分为两期进行建设并命名为怡丰小区,怡丰小区第一期为七层高的步梯房两栋共126套占农耕地5亩,2013年竣工至今未办理任何手续属无证小产权房。潘水合当初的承诺为我们村民办理房产证如今却成了蒙骗我们村民的谎言,村民多次向潘水合讨要说法却被潘水合聚集的黑社会团伙镇压下去,请有关部门为我们墩北村民做主。
如今怡丰小区二期同样在违抗市委市政府的明令禁止中如期动工建设中。小区二期的建设是由海丰县建设局在编职工潘泽城为大股东其他成员共同出资合建的无证小产权15层的小高层电梯楼房,二期小高层楼房占农耕土地面积5余亩。怡丰小区二期近期正在抢建抢修当中,开发商潘水合仗着自己是县人大代表因而无视市委、县委两级政府的明令禁止肆意挑战政府的明文规定。县建设局在编职工潘泽城知法犯法,严重违反建设局的相关法律法规,请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明察秋毫为我墩北村民讨回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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