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我代表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就本单位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工作郑重承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严落实责任,着力整治环保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拖”、履职能力不强、行政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机关作风持续转变,提升服务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环保部门形象。我局将坚决做到: 一、增强服务意识,落实便民措施。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坚持热情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实行一次告知制,不让群众多跑路、跑弯路;实行限时办结制,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上压缩40%,并将相关事项于7天内向社会公布。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环保执法。宣传普及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环保法律法规。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环境污染投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初步处理情况。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开展环保行政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三、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担当团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严禁借职务、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禁以任何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刁难或吃拿卡要拖,打造一支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环保队伍。 四、公开接受监督,严肃追究问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660-3344605,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在工作中发现、群众反映以及被媒体曝光的相关突出问题,一经核实,将坚决问责,绝不姑息。 诚挚欢迎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工作进行监督。如承诺没有兑现,我愿承担责任,并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蔡振荣
市住建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部门,我代表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政务整治、正风肃纪作出郑重承诺: 一、坚决整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影响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继续有效推进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重点针对列入整改清单的政令不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拖”、办事难、“衙门”习气、纪律涣散等方面的问题,落实责任,重点整治。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职能。加大对住建系统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筑节能以及绿色建筑指标的落实,建立一系列切合实际的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并有效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作用,做到应进必进,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上缩减30%以上,并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四、深入贯彻《廉洁自律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各项规定。凡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或违反有关制度等问题被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未能兑现承诺,我自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光钊
市交通运输局
我局坚决全面整改本部门影响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改进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我代表市交通运输局,就政务整治、正风肃纪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认真查找本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行政效率不高、“吃拿卡要拖”、群众反映强烈、被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并认真落实整改。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树立良好形象。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保证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在最短工作时限内完成,杜绝“吃拿卡要拖”。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做到便民、利民。行政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至少压缩30%以上,并于7个工作日以内向社会公布。 三、坚决整改被媒体曝光的问题。要加大交通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违章行为,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保障交通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规范执法,坚决杜绝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公路“三乱”行为,做到公正执法。着力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的经营行为,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要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加快公交站亭等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公共汽车的投放,彻底改变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的落后状况,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对以上承诺事项,我们自觉接受监督。如不兑现承诺或者承诺不到位,仍然出现政务环境突出问题,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后果。
承诺人: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壮勇 举报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3291813 市委办:3398013 市政府办:3381123 市委组织部:12380 市委宣传部:3369553 媒体报料电话: 汕尾日报:3376146 汕尾广播电视台:336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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