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汕尾市环境保护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优化经济发展、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围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和“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要求,深化治污减排,强化环境法治。我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第三季度全省排名第一。污染减排项目取得新突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约可达到60%。全市建成4个省级生态示范镇、13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园),8个市级生态示范村。各级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2360家(次),立案查处44宗,下达责令改正27宗。 第三季度空气质量全省第一。据省环保厅通报,我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第一季度全省排名第三,第二季度全省排名第三,第三季度全省排名第一。 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中共汕尾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环保局直接指挥下,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具体措施如下: 一、五座污水厂投入运行。我市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25.5万吨/日。已投入正常运行5座,总处理能力20.5万吨/日。截至2015年底,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约可达到60%,比2010年提高约38个百分点。 二、建成4个省级生态示范镇。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4个省级生态示范镇、13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园),8个市级生态示范村。 三、立案查处15家非法养殖户。去年,市环保局对赤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发现的15家非法养殖户予以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产,并给予行政处罚。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环保执法部门共检查企业11861家次,责令限期整改297宗,立案查处133宗。 汕尾已经出现一股新气象,也取得了不少新成果。我们在祝贺环保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在中共汕尾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在各项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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