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改年龄骗官,儿子亲戚吃空饷,重大土地违法事件等问题 据广东陆丰市纪委初步调查,查实陆丰市国土局局长林加枢更改人事档案、改小年龄三岁(将1955年1月出生改为1958年12月出生,即13岁参加工作)及其儿子林烽吃空饷等。于2015年12月6日,陆丰市纪委调查组上报纪委常委会通过,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陆丰市国土局局长林加枢安排儿子林烽“吃空饷”,安插几十名亲朋好友占据国土局各个部门,从人员名单不难发现,不是亲戚即是某些领导的亲戚,这些人员或吃空饷或在位上班。对此,局长林加枢辩称,“陆丰市国土局有大把钱安排这些人员不会造成财政负担”。 林加枢位居国土局第一把手8年以来,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数年来,查处林加枢的违法乱纪行为“雷声大雨点小”。陆丰市纪委两个调查组分别于2015年11月28日和12月6日对林加枢涉及两个案件(儿子吃空饷、铜锣湖砖厂土地违法案)进行立案调查,但没有公开任何调查处理结果。 国土局长上任8年,改年龄骗官或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陆丰市纪委第一调查组查实,林加枢更改人事档案、改小年龄(将1955年1月出生更改为1958年12月出生,即13岁上班)。 林加枢“改年龄”干部档案造假涉嫌违纪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涂改、伪造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把“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列为“十不准”之一。 林加枢2002年至2007年任民政局长期间涉嫌贪污、受贿、挪用扶贫救济资金、虚报国土专项资金案没有进行调查(同一信件)。林加枢修改干部档案、改小3岁年龄的行为未被认定为“违反党纪国法”。 局长安排数十位亲朋好友长期“吃空饷” 在陆丰市国土局一份在岗人员名单发现,林加枢安排自己儿子林烽到陆丰市国土局上英国土所“吃空饷”。其他数十名亲朋好友都分散安排在各个国土所和部门上班,其中多数人是“吃空饷”。一有上级部门来调查,便有人通知这些“吃空饷”人员回到原单位佯装上班。 事实上,这些“吃空饷”的人与在职上班同事互不认识,更谈不上熟悉什么国土部门业务。奇怪的是,上级检查总能成功“蒙混过关”。 身为陆丰市国土局一把手,林加枢无视党纪国法,安排自己儿子及几十位亲朋好友“吃空饷”,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 2006年人事部发布《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指出部分地区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出现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问题,严重违反了国家人事和财经纪律。 2007年,中央编办、监察部颁布实施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强调要严肃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明知或有意“吃空饷”涉嫌贪污罪。“根据《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吃空饷”以诈骗罪定罪完全符合《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地方纪委三个调查组“办不了”一个局长 据悉,陆丰市国土局局长林加枢涉嫌违法乱纪问题,由陆丰市纪委三个调查组分工调查。 其中,经陆丰市纪委第二调查组以林永章为组长,经初步调查,查实林加枢涉及陆丰市铜锣湖非法砖厂违法用地的主要领导责任,并对非法用地责任人不予依法立案移送司法机关。 经陆丰市纪委第一调查组,以黄少卿为组长,经初步调查,查实林加枢更改人事档案、改小年龄(将1955年1月出生改为1958年12月出生,即13岁参加工作),及其儿子林烽等数十人吃空饷等。 陆丰市纪委第一、第二两个调查组对陆丰市国土局长林加枢多项问题的调查被干扰没有深入,但对林加枢已被查实立案的行为,根据《中共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公务员法》规定,林加枢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构成刑事追究,应当对其移送司法机关侦查。 2015年11月,陆丰市国土局局长林加枢因陆丰市铜锣湖非法砖厂违法用地被立案。 时隔3个月,陆丰市纪委却没有对林加枢做出处理。有群众反映,陆丰市国土局局长林加枢被立案纯属一出“欺上瞒下”的把戏。林加枢担任陆丰市国土局长以来,被举报违法违纪问题从未间断,但没有被依法依规认真调查过。 有事实可以证明,林加枢在处理陆丰市铜锣湖非法砖厂违法用地问题涉嫌渎职失职犯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当地个别领导被指“打掩护”。目前,陆丰市纪委对林加枢涉及两个案件进行两次立案调查或并案调查及处理,但是,尚未对其采取“双规”措施,同时对其涉及经济问题以及其他问题不予调查。 陆丰市纪委第三个调查组一直未有对林加枢涉嫌其他问题进行调查,该组主要负责调查林加枢涉嫌充当“坟爷”林耀昌四起土地案保护伞(非法安福墓园、卡绿达市场非法用地、仁易水泥制品厂农用地罪、利用农用地、闲置土地涉嫌骗贷案),并伙同“坟爷”林耀昌等人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林键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