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打击私肉工作力度,有效规范餐饮肉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共查处肉类违法案件49宗,没收违法肉类2546公斤,移送公安部门处理1宗,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者的气焰。 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行政指导和宣传工作,向广大餐饮业经营者发出《致全县食品经营单位的一封信》,指导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到不越线、不违规,守法经营。同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承担团体包餐的饭店签订承诺书,要求经营者在进货渠道、质量监测等方面加强管理,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按规定做好台账,留存样品,确保每一项原料可以追根溯源,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此外,加大监管频度,有针对性地收集投诉举报线索,配合县生猪屠宰执法大队,重点加强对大型餐饮企业使用肉类来源的检查,大力查处违反肉类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郑友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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