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转让许可 办事指南 返回列表
事项编码: 1017680001313486ar13441500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事项
发布机构: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6年05月10日
名称: 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转让许可 分类:
文号: 公报期号:
办理对象
法人和个人
办理条件
1、经过市政府批准转让的划拨土地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所需材料
1、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2、原规划许可手续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4、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6、土地办理委托书
7、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需各代表签名并附全体代表名单,属于集体留成土地由村民代表签名,集体盖章)
8、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书面意见
9、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或书面意见
10、市政府批准转让文件
11、宗地图4份
12、地价评估报告
13、成交确认书原件
窗口办理流程
服务大厅受理→科长分件→经办人初审→科长审核→主管局长审阅→局长审批→收取补交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提交申请→经办人初审→科长审核→主管局长审阅→局长审批→收取补交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和市政府及其他部门审批以及用地单位缴交费用时间)
承诺期限:4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和市政府及其他部门审批以及用地单位缴交费用时间)
办事窗口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 汕尾市红海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660-3828010
交通指引: 市区公交3、4、5、6、7、9路到大圆盘站下
收费标准:
按经批准的地价评估结果核定补交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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