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郑俊雄同志拟提拔使用。根据《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现予以公示:
郑俊雄,男,1969年11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陆丰市委常委、副市长。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13日起至2016年6月17日止
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联系电话:12380
主要简历: 1988.12--1991.11 陆丰县金厢镇府司法所干事; 1991.11--1997.01 陆丰县金厢镇府侨务助理; 1997.01--1998.04 陆丰市南塘镇民政办公室主任; 1998.04--2003.10 陆丰市南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03.10--2006.05 陆丰市南塘镇党委副书记; 2006.05--2006.08 陆丰市南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2006.08--2007.06 陆丰市湖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7.06--2010.04 陆丰市湖东镇党委书记、镇长; 2010.04--2010.07 陆丰市湖东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0.07--2011.09 陆丰市甲子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09--2011.12 陆丰市委常委,甲子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12--2014.12 陆丰市委常委,东海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陆丰东海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4.12--2015.02 陆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人选,东海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5.02-- 陆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十二届陆丰市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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