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6-6-24 11:55 编辑
位于海丰县城寨仔埔[黄厝巷]一一黄守谦府第旧址,在2002年期间,经汕尾市文物等相关部门专程多次考证研究,定属我县幸存于明代三大府弟之一古建筑,于2004年被汕尾市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留至今旧址面积3600平方米,主体建筑一座三进二天井院落,四面墙为蚝壳垒砌,墙基为灰沙夯筑歇山式房屋。门前一对灰黑色黄花岩石鼓,门坎、门柱与石鼓连成一套完整的石框大门,屋顶楹上斗拱不雕,具有明代建筑风格。经鉴定; 始建于明代洪武年[1368年],距今646年。
黄 守谦公字豫廷,公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甲子科广东乡试中式举人,万历八年[1580]庚午科第三甲第238号进士,官任部主事,授承德郎官秩正六品,分管全国户口,边镇易州粮储道主事,仓场盐课等职,在朝为官,遇事直言,不畏权贵,有谔谔之风,政绩颇佳。万历十一年[1583],海丰知县陈汝凤,为其建立''恩荣''牌坊,崇祀乡贤。公告老回乡,仍关心海丰百姓生活,长期振济村民,每逢饥荒之年,把自己积蓄派济荒民,深受百姓爱戴。后明代灭亡,外族入侵,群众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清廷劝降多次,公怒诉清廷残害百姓,而拒清廷当官,并在府第北门巷道修建''朝龙门'',以示永远怀念明朝江山永固,鼓励后裔子孙''为官一任,百姓之源,爱护百姓,千古流芳。''
在咸丰年间该族黄殿元、马逢久、薛进等组织了海丰''三点会''与清朝对抗,其府第被焚,族人惨遭杀害,家族逃命各地。民国期间,''陈炯明''为保护海丰三大府第建筑修复,拔出大洋一千两修复府第。
黄守谦府第旧址; 由于岁月沧桑,长时期经受风雨侵蚀,杉木腐烂、瓦片破碎脱落,墙体部分倾斜,在解放间,受文化大革命残拆,及设小学校堂,久年失修。在近年,根据上级文件主管部门意见,国家文物资质设计单位,进行修复设方案,逐级申报。于近年来,发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乐捐,于2014年投入修缮资金一千多万,全面修缮。目前,基本上已完工。
但是,自海城镇第三小学在九十年初,迁出黄守谦府弟旧址,又在该府弟旧址大门口1.50米外[黄守谦府第大町]强占建校楼,并被强拆除大町''三十四套旗杆夹'',至今寻找下落不明,[据了解,1991年建校间,当时有不少群众,为保护历史遗物,阻止该建校部门强拆''旗杆夹'',被强行带走数人]。严重破坏了具有保护文物价值遗物,竞是县级教育部门胆大做得出这种恶劣手段,霸占全部面积为七百平方米大町。近几年来,该校已定为危楼,现已空危校舍,早己停学。经多方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拆除,归还恢复市级保护文物单位黄守谦府弟旧址复建,但县教育局推三道四,尚没着落。
为保护海丰幸存明代三大府第之一、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黄守谦府第''旧址恢复原状,促使海丰旅游业大力发展,''海丰县教育局''必须立即、完全无条件自拆危楼!恢复原状、还于历史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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