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我去海城镇龙津派出所办理,婚后户口迁移。一个,常年坐在电脑旁的40几岁的妇女工作人员要求我提供计生证明才能办理。,我就跑去相关部门写了一张合法的计生证明。后来我要求,一家三口办理一本独立的户口本。但对方说不行。因为老户口本,还能容纳下3个人。后来我退一步说,那能不能另打印多一本户口本。因为我已经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办理事情老要向他们拿户口本太麻烦。对方说已经没有多余的户口本了。后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对方才说幸好抽屉里还多一本户口本。你真幸运。就帮我重新打印了一份。但是,我要求的一家三口,独自办一本户口本的要求。却被拒绝了。我想难道公民婚后不能独立办一本户口本吗?这项权力是几时被剥夺的。是因为,相关工作人员。要重新帮我们打一份独立的户口本,加大了他们的工作分量而拒绝我们吗?真迷惑。如果现在连这份基本权利都不能保障的话。那真的是无语了。公安系统办事不规范。随意性强。虽然墙贴满了纪委监督电话,但是真的起到作用了吗?为何你们的工作随意性还是那么强呢?工作作风不够规范,这点有待加强,请新公安局长重视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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