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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一人大代表涉贪两罪 24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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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2 10: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houzhen78 于 2016-10-22 10:52 编辑

举报人称其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罪12月无下文

据了解,汕尾陆丰市检察院依法侦查中共党员、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东海镇深埔村委会主任周镇潘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三宗罪名。

2016年9月5日,陆丰市检察院却以周镇潘“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两宗罪移送陆丰市人民法院审理。10月24日,陆丰市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周镇潘涉嫌犯罪,陆丰市法院原定于2016年9月29日开庭审理。因该案案情复杂、重大,尚有遗漏罪未被追诉,社会影响恶劣,法院依法延期审理。

有关媒体报道,周镇潘的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厂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未被立案追责。该案经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查,于2015年3月仅对该厂登记人其妻子陈小敏立案决定,但追逃至今20个月未对其抓捕归案。

周及其妻子陈小敏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体仁易厂伙同“坟爷”林耀昌涉嫌七亿贷款诈骗案。其还涉嫌贪污其他资金(多项款项数额特别巨大)、行贿等罪未被相关单位办案人员移送并案起诉。

周镇潘涉及陆丰“坟爷”案。在“坟爷”涉嫌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6.29和10.11打击报复等案中有“密切关系”。

据林键国指称,周镇潘系“坟爷”林耀昌同伙,曾涉嫌参与“坟爷”林耀昌、林中存等人实施挖掘、打砸他家的祖坟、祠堂的打击报复案,简称6.29和10.11案件。


周镇潘聚众破坏防风林数十亩未追诉


陆丰市人大代表周镇潘任职深埔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15年7月,两次组织社会人员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罪,经陆丰市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鉴定,陆丰市公安局依法批准,由侦查单位陆丰市森林公安分局对其(深埔村委会)立案侦查,但至今逾期12月未依法追责。

11月11日上午,周镇潘组织数十人强行摧毁东海镇头肖村(距海面仅4.4公里处)50多亩生态林(防风林)。
陆丰市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东海镇党委政府个别领导干扰行政、司法活动,企图通过陆丰市物价局等部门将被破坏生态林面积和损失涉案金额操作偏低,减少法律责任风险。

事实上,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聚众破坏生态林面积并不是10多亩,也不止近50亩。根据村民测量,遭受破坏的土地面积近90亩(按照破坏点计算,宽78米,长800米)。遭受非法砍伐近5000株防风生态林树木,但陆丰市物价局评估为近1600株,涉案价值近15万元,仅鉴定为1.35万元人民币,陆丰市物价局的评估价格是每亩850元人民币。而陆丰市东海镇开发区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普通林木为10元每株。

据了解,陆丰市约定征用土地及林木的统一赔偿标准是每亩10000元至20000元不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村主任周镇潘涉嫌非法毁坏公私财物罪或非法破坏生态林罪,涉案金额5000元以上或生态林木2立方以上,构成刑事立案标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周镇潘涉嫌破坏生态林罪或涉嫌非法破坏生产程序罪,一直未被陆丰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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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犯”周镇潘犯罪量刑至少十年,建议法院依法审理


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仍涉嫌行贿、贪污其他款项资金数额、石膏厂案涉嫌诈骗或贪污、徇私舞弊、私分国有资产罪及其五名同案犯罪嫌疑人仍未被一并依法起诉。

周镇潘于2008年犯两宗持枪故意伤害罪,虽然仅仅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满释放不断涉嫌违法犯罪及遗漏罪并被群众检举控告期间,已被检方认定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两罪并被检方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法院将以“屡犯”进行从重量刑。

举报人建议陆丰市法院依法审理,责令侦查部门依法一并起诉犯罪嫌疑人周镇潘涉嫌遗漏罪及其贪污资金数额,并对其五名同案犯罪嫌疑人依法应当一并羁押,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周镇潘案出现“介绍贿赂人”干预案件。周案自在侦查、起诉、审理过程,发现当地社会人员充当介绍贿赂人,某律师(曾串供教唆被查)企图打捞犯罪嫌疑人周镇潘,达到周镇潘涉嫌余漏罪未被依法并案追诉。

2016年9月5日,陆丰市检察院将周镇潘案移送陆丰市法院起诉,法院原定于9月29日开庭,但该案在法院受理、立案、分工、审理的时间不到25天就决定开庭的情况,疑似有人“误导”,企图从轻处罚周镇潘等犯罪嫌疑人迹象。

然而2015年,“坟爷”林耀昌另外一个同伙林某锋涉嫌贪污罪(该罪之前已犯罪获刑10个月,属于两次犯罪)被公诉,但陆丰法院却没有及时依法审判,可能超期羁押、审判,也没有以周案速度进行判决,反而在等待《新刑九》出台,最终以贪污数额不足1万元或3万元判其“无罪”。

知情人说,周镇潘案、陈小敏案关联其亲戚疑似原公安局副局长,市森林公安局局领导以及“坟爷”一案“官商勾结”的官员涉嫌充当保护伞“保驾护航”。

鉴于陆丰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应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建议上级公安机关倒查该局主要领导在落实侦查周镇潘等人涉嫌“毁林”案过程是否放纵犯罪或包庇。

群众希望陆丰市法院依法审理周镇潘一案,希望陆丰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渎职部门督促侦查人员依法追加其涉嫌余漏罪。检方渎职部门、纪委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审查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周镇潘等人涉嫌毁林案至今12个月没有下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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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2 21: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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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16: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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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自己都在干扰司法了,法院都要开庭了,你再提出上诉或着再举报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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