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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正文烈士纪念碑
——吴福钦
黄正文烈士纪念碑,位于广东省海丰县城东镇赤山北麓即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驻地大门东侧。该碑呈四方型,向北面浮塑“黄正文烈士纪念碑”八个大字,向东和西二面分别浮塑“模范青年团员黄正文同志为人民而死光荣千古、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 政治部”,“爱民模范、海丰县人民政府题”,南面以花岗石碑镌刻着黄正文的生平简介,整座纪念碑气势庄严肃穆。
黄正文, 1932年出生于广西省鹿寨县第五区新通乡大吉村,自幼家境贫寒,三餐不饱。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立下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党的培养和教育下,思想觉悟得到了很大提高。
1953年6月1日,他所在部队的驻地海丰县可塘镇凤山村因连日阴雨,洪水泛滥成灾,对当地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产生极大的威协,因此,部队决定成立抢救队。这时,黄正文同志多日生病,身体虚弱,但是他不听领导的劝告,坚决参加到抢救队中去。6月1日,他在抢险中英勇与洪水拼搏,因体病力弱而昏倒,但醒后又投入抢险中,最终因全力透支被急流冲走,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1953年6月1日,中南公安部队党委会追认黄正文为“模范青年团员”,并于是日,海丰县人民政府暨全体人民、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二十七团全体指战员为其立碑纪念。
黄正文同志继承和发场了我军爱护人民利益的光荣传统,体现了人民战士的高贵品质,这种高度爱国爱人民的伟大精神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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