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全体透空 于 2017-5-10 11:59 编辑
自从汕尾把创文作为“一号工程”以来,汕尾上下一心,全心全意致力于创文活动,尤其是公职单位的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休息日、下班时间,深入在汕尾的大街小巷,清除垃圾。石奇珠书记、杨绪松市长亲力亲为,夙兴夜寐,殚精竭虑,呕心沥血,无节假日的工作,更成为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的楷模。 其身正不令而行。党政重视,干部带头,组织号召,领导指挥,一时间,汕尾形成建市以来最大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功夫不负有心人,汕尾的环境干净了,汕尾犹如出水芙蓉——天然去雕饰,格外美丽,分外好看。真不愧是“好山那个好水,本来就是汕尾”。
但是,在创文创卫如火如荼进行的今天,还是有一些城市美容的破坏者,总是在给城市抹黑,总是给城市带来负能量。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小便,随便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还没有杜绝。最令人可恶的,就是为了乱涂乱画,制造牛皮癣的人。大家今天刚刚把某地擦干净了,明天他们又来乱涂。我们出动大量的人力物力,清除墙壁的牛皮癣,但这些制造者不费吹灰之力又涂上了。这样的行为,真的太令人烦恼了。
这些城市牛皮癣制造者为什么这么敢有恃无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
无非是他们的行为没有真正受到处理而已。人性就是这样:行为没有受到约束,人性就会变成魔性。所以,制约牛皮癣的制造者的行为,汕尾市应该依据法律,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不然,我们的城市何时才能够文明呢?我们的卫生何时才能够干净呢?
“牛皮癣”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顽疾,为了根除“牛皮癣”,我市应该制定了严厉的整治措施。可以借助别的地方,对利用“牛皮癣”进行犯罪的人员,相关部门将从重从快打击,根据犯罪事实予以拘留或判刑。特别是利用垃圾广告致人犯罪,张贴者视为共犯或从犯。粘贴垃圾广告进行私刻公章、出售发票、开假结婚证、办理文凭等行为,不仅违反了治安条例,违反城市管理条例,也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粘贴出售各类发票的垃圾广告,不仅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还违反了《税收法》,造成了偷税漏税的行为,相关部门将根据其犯罪事实进行严厉打击,而且必须从重从快打击。
对于那些被雇用去张贴垃圾广告致使他人犯罪的(如张贴卖迷药的垃圾广告,致使他人购买迷药实施了犯罪行为),司法部门将视其为犯罪分子的共犯或从犯,将依法对其从重判处。
对普通垃圾广告张贴者屡教不改也可拘留。对于一些垃圾广告,如疏通下水道、急开锁等,并不属于犯罪行为,只是没有粘贴到指定的广告位置,对广告张贴者将以教育为主,对于屡教不改者也可以进行拘留或者劳教。
只有用法律手段打击牛皮癣的张贴者,才能让他们收敛起来,不敢再乱粘贴。当然,有一批有社会需求的招工、家政服务、商品信息等小广告。这些广告常常因为找不到张贴点,而贴到了大街上。在今后的整治中,我市将对这些广告要“网开一面”,采用“疏导”,而不是“堵截”的办法进行管理,允许在专业市场、社区和窗口地区内设立统一的小广告张贴专栏,张贴这类广告,使这些有合理需求的小广告从“牛皮癣”中分离出来。这样,我们的城市才能真正文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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