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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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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3 11: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城事特搜 于 2017-10-13 11:29 编辑

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
建设性质:
项目概要: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建设项目海丰县梅陇镇天星湖工业区,总投资5000万元购入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该项目占地面积为26130m2,总建筑面积为23840m2,拟设分拣车间、破碎车间、造粒车间、废旧塑料碎片分离色选车间、注塑吹瓶车间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仓库、临时堆场、装卸场等储运场所,办公室、宿舍食堂、保卫室等辅助用房,发电机房、变压器房等供电房,应急池、废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项目拟设置废旧塑料破碎清洗生产流水线10条、废边角料(包含不合格品)破碎生产流水线1条、废旧薄膜和编织袋破碎清洗生产流水线1条、废旧电线破碎生产流水线1条、废旧塑料碎片性质和颜色分离流水线1条、造粒生产线10条、注塑生产线20条、吹瓶生产线20条。配置劳动定员约60人,生产制度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度,每天1班,年工作300日。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废薄膜、废编织袋、废旧电线、废铝等8500t,然后经过分拣、破碎、清洗、造粒等工序,年产再生塑料粒6365t、硅胶8 t、碎铜800t、碎铝990t、铁碎10t,其中,4000t/a再生塑料粒、8 t硅胶、800t碎铜、990t碎铝、10t铁碎作为产品外售,余下2365t/a再生塑料粒用作项目自身塑料制品原材料。结合新购的塑料粒,预计年产塑料制品4278t。
二、 污染源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有机废气、破碎粉尘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
2)废水:本项目污废水类别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员工办公、住宿生活污水,饭堂含油污水)、生产废水(包括破碎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喷淋装置除尘废水、水摇床废水)。
3)噪声:本项目投产后,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机动车,包括设备噪声、风机噪声、机动车噪声等。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类型主要有:一般夹杂物、废塑料、废过滤网片、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厨余垃圾、废油脂及生活垃圾等。
三、 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
1)废水:本项目拟排放的污废水类别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员工办公、住宿生活污水,饭堂含油污水)、生产废水(包括破碎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喷淋装置除尘废水、水摇床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达标尾水,排入大液河,对大液河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有机废气、破碎粉尘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经预测可知,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不超过10%,对环境空气质量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事故排放情况下,虽然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增加,但由于贡献值较小,叠加背景值后,敏感点处也均能达标,说明,本项目事故排放情况下对代表性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微。
3)噪声:本项目建设后,主要噪声源置于建筑物内,在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吸声(消声)、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绿化等措施后,昼夜对各边界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夜间标准值。由此可见,本项目对四周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一般夹杂物、不可重复利用的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卖废品收购站;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经破碎后可用于挤出造粒工序;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渣作为原料用于挤出造粒工序;污水处理站污泥运到指定地点卫生填埋处理;废过滤网片、废活性炭等危废和食堂严控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则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四、 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塑料再生项目,具有良好的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公众参与要求。符合国家和当地的产业政策等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      
联系地址:海丰县梅陇镇天星湖工业区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6606651588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2号     邮编:410004
联系人:丘工        联系电话:020-31078097      
七、 环评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具体描述为,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后,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 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做出受理、补正或不受理的处理;环境保护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门做出予以批准的决定。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10个工作日止),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
20171013




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建设项目简本(二次公示)(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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