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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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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16: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市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是广东省、汕尾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将对汕尾、陆丰二级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对广东省电力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报告书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评审之前,应编写公示简本,向公众公布,待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之后报海洋主管部门审批。现对简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为新建燃煤机组,厂址位于汕尾市陆丰湖东镇海岬山西约2km的范围。总投资728705万元。
本项目涉海工程包括:填海工程(17.8926ha)、循环冷却水取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夏季-63.96m3/s,冬季-41.6m3/s)、海水淡化工程(浓盐水排放量550m3/d)等。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1、海洋水文动力环境影响
本工程在一期工程配套的防波堤建成后施工,工程对厂址附近海区流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厂区的填海造地工程改变原有的海岸线,使流场边界发生变化;(2)电厂投入运行后,电厂温排水的排入与取水也是局部流场发生变化的一个因素。
一期工程建设以后,防波堤头部附近的外侧海区流速有所增强,港池内流速明显减弱,防波堤东侧近岸水域流速也有所减弱。取水口、排水口附近小范围内流速有所增强。
本期扩建工程后,流速变化仅在填海区和排水口邻近海域,对比取样点一、二期工程流速,大潮流速变化范围在-0.008~0.036m/s,中潮流速变化范围在-0.007~0.035m/s,小潮流速变化范围在-0.009~0.037m/s。本期工程对海域水文动力环境影响很小。
2、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
一二期工程实施后,新弧形岸线居于海湾老海岸线向海一侧,即工程后原有岸滩将逐渐扩淤,向新的极端平衡线趋近。港内的泥沙来源于西南岸滩向东北的沿岸输沙(每年大于56000m3)和海底来沙,预计达到新的极端平衡岸线需要20~30年。
在潮流作用下,泊位及回旋水域的淤强在0.16~0.20m/a之间,整个港区的平均淤强为0.18m/a;航道转弯段的淤强为0.12m/a,航道北段年淤强为0.08m/a,航道中段的淤强为0.04m/a,航道南段的淤强为0.01m/a,整个航道平均淤强为0.09m/a。由于温排水的影响,排水口前小范围区域出现冲刷,最大冲刷厚度可达0.25m以上。
3、海水水质环境影响
本项目水工工程施工产生的SS主要分布在疏浚区周边海域,悬沙浓度大于100mg/L、10mg/L最大影响包络范围分别为0.30km2、1.11km2。由于施工面积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所产生的影响是暂时和局部的,加之悬浮泥沙具有一定的沉降性能,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悬浮泥沙将慢慢沉降,工程海区的水质会逐渐恢复原有的水平。
电厂装机容量为4×1000MW时,温升4℃全潮最大温升面积不超过0.39km2,即混合区的最大面积为0.39km2;夏季水文条件下,温升1℃包络线的最大面积为19.7km2,包络线应在三类水质控制区内,以满足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评价海域扣除温升引起最大溶解氧下降值后,夏季水中溶解氧含量仍能符合海水评价标准(三类水质标准)。
1℃温升范围内有9家高位养殖取水口(相对一期工程而言,增加一家),温升对其他各养殖区的影响很小;对幼鱼幼虾保护区局部范围造成一定的影响。
温排水中的余氯排入海域后,在装机4×1000MW容量下余氯浓度增值0.02mg/L的全潮影响面积最大分别为0.35km2。温排水中余氯对受纳水域会造成一定影响,但由于在各种因素作用下余氯在水中衰减较快,因此对水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4、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预测
施工期工程对沉积物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水工作业对底质环境的改变以及水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沉降导致。项目所在海域的沉积物质量状况较好,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和沉降后,沉积物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严重变化,仍将基本保持现有水平。
本期工程营运期对海洋沉积物环境产生影响主要来自煤炭装卸作业煤尘落海。煤中的有机质和硫化物含量比浅海表层沉积物中的要高,由于入海煤尘的溶解和沉淀过程,码头附近煤尘主要沉降区域的沉积物中的有机碳和硫化物的含量可能会有所增加。
5、海洋生态环境(包括渔业资源)环境影响
本工程后方填海造陆面积为17.8926ha,水工建筑物(排水暗涵)占海0.9612ha。填海占海造成的直接生态影响是对浅海底栖生物和潮间带生物的彻底破坏,是环境资源不可恢复的损失。
水工作业改变底质开挖范围内的底栖生态环境,水工作业时产生的悬沙会不同程度影响作业点周围的生物,附近的游泳生物被驱散,浮游动、植物的生长受到影响。
海水温度改变可能会影响海洋生物的新陈代谢,影响其呼吸、代谢速率以及生长、繁殖等功能。各种海洋生物都有一定的正常和最佳生长温度范围,当环境水体水温增加程度超过海洋生物生长的适宜温度范围时,将可能导致海洋生物生长受到抑制或死亡;但如果环境水体水温增加仍在海洋生物生长的适温范围内,则会促进海洋生物的生长和繁殖。本工程运行后,全厂夏季温排水引起温升4℃的全潮最大影响范围为0.39km2,温升3℃的全潮最大影响范围为0.9km2,相对于整个评价海区而言,由于影响范围较小,对该海域的渔业资源影响是很小的。
余氯对海洋生物的类群有一定的影响,有研究通过对包括水生植物、水生无脊椎动物和鱼类在内的120种生物进行余氯毒性实验和分析,认为当余氯浓度低于某一水平(对海洋生物为0.02mg/L),不论作用时间多长,也不会对生物产生毒性作用。本工程后全厂温排水排放后余氯浓度大于0.02mg/L的全潮最大包络面积0.35km2。可认为本工程正常运行后的余氯排放对周围海域中海洋生物产生不利影响的范围小于0.35km2。考虑到光照引起的余氯衰减以及电厂附近海域较高的pH值均会降低余氯毒性,实际情况中电厂循环冷却水中余氯对附近海域中海洋生物影响很小,且影响局限于很小的范围内。
进入冷却系统的均为小型的浮游生物和浮性鱼卵仔鱼,由于水泵急速抽取大量海水,致使水生生物产生机械碰撞损伤。根据国内外关于电厂冷却系统卷吸效应的研究成果,冷却系统取水产生的卷吸效应将造成取水口附近小范围内的浮游生物的生物量减少,局部范围的初级生产力有所下降。由于浮游生物的生殖周期较短,繁殖较快,受损伤后恢复也较快,因此,本项目取水卷吸效应对所在海域浮游生物总量及种群结构等的影响是有限的。
本项目施工期造成海洋生物资源直接损失量为:底栖生物和潮间带生物的总损失量约为4.27t,鱼卵仔鱼为21.1×104尾,游泳生物1.53t;营运期造成海洋生物资源直接损失量为:鱼卵仔鱼为261.27×104尾/a,游泳生物2.83t/a。建设单位应对这些生物资源损失进行赔偿,并主动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
6、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涉海工程施工期产生的SS浓度增值10mg/L的影响范围无高位养殖场取水口分布。
本项目温排水导致的1℃温升范围内有9家高位养殖取水口(相对一期工程而言,增加一家),温升对其他各养殖区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温排水导致的0.02mg/L的余氯影响范围无高位养殖取水口分布。
本项目建设,引起的泥沙冲淤变化不影响两个渔港所在海域,A~B号养殖取水口所在海域有轻微淤积的现象,但取水口位于海面以下,轻微的冲淤变化对其影响不大。
本项目建设和运营除高位养殖取水口,不影响其他保护目标。
根据预测结果,施工期产生的SS增量大于5mg/L的影响范围距离项目码头区不超过2km;温升大于1.0℃的最远影响范围距离排水口不超过5.5km,海马适温范围为10~33℃,该海域夏季平均水温为27.5~27.7℃,除排水口近区温升较大外,对其他海区的温升叠加本底后均在海马的适温范围内。可见对距离本项目32km外的海马自然保护区水质基本不产生影响。
7、污染事故风险
本项目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对策措施,配置配备了必需的应急反应设施设备后,本项目的建设从海上污染风险防范的角度考虑可行。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水工作业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安排好挖掘位置和进度,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对海洋环境扰动较大的海上工程施工时尽量避开主要经济鱼虾类的繁殖育苗季节的繁殖期(3~8月)。控制施工队伍生产生活污水及船舶垃圾的排放。
填海应在围堰建好后进行。
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
循环温排水系统的取水口要设置滤网、拦污栅及移动清污机,阻止较大的鱼虾进入入水口;尽可能降低取水速度,使其不超过水生生物的游泳速度,且尽量使流速平稳,以便生物逃离;从水生生物对垂直方向的水流变化不敏感的特点考虑,尽量使取水产生的水流变化呈水平方向;在取水口附近装设气泡发生器,驱赶浮游生物,以防浮游生物在取水口集中。
营运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废水分类处理,达标后回用;正常工况下厂区废水实行零排放。
建议本项目导致的海洋生物损失补偿费用应用于保护区建设和人工放流,进行生态补偿和生态恢复。
对于10mg/L的悬沙影响范围和1℃温升包络线影响范围内的高位养殖取水口,将由陆丰市政府统一协调其补偿问题。
   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本工程位于湖东-甲子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本项目用海符合其海洋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1度温升影响田尾山-石碑山农渔业区局部海域,但影响范围较小,不影响该功能区的主导功能,温升造成的影响按相关法规导则规定进行补偿的基础上,可认为本项目温升对该功能区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可接受。
另外,本项目建设符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5〕4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调整》、《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用海符合相关的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政策要求。
2、项目用海的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可提高广东尤其是深莞惠地区电力供应安全性,缓解远景广东电网供电压力;促进电源布局在两翼的发展;加快电源结构优化进程,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可见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是十分必要的。
本项目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温排水用海,填海造地用海对用海区内的其他开发活动都具有排他性,由于适当的填海造地,能保障电厂厂区建设和电厂辅助、附属生产区等建设用地的需要。为减小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采用离岸深排方式,需建设排水涵管和排水口进行排放,因此排水管和排水口用海是必需的。电厂运行需用大量的冷却水来带走余热,温排水排放使排口附近水温在一定范围内产生温升,按规定申请温排水用海也是必要的。因此,本项目用海是必要的。
3、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施工产生的SS和营运期温排水中的温升、余氯等,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项目填海工程、取水工程、排水工程等,经过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补偿措施,以及市政府对1度温升范围内和悬沙增值10mg/L影响范围内高位养殖统一协调处理后,工程的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本网站下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也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直接联系环评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目前项目周边海域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2)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5)其它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公众咨询时间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咨询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3909830     
传    真:020-83909830      
E-mail:blhxny@163.com
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0-84458261     
传    真:020-84458261     
E-mail:5729870@qq.com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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