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召开的“陆丰市公安机关2017年度总结表彰暨2018年工作部署会议”上,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奕志说,民警依法开枪,是法律的职责。只要认定开枪合法,我给你记功、奖励甚至得到重用或者提拨。
资料显示,1977年出生的林奕志曾经任汕尾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他指挥过捣毁广东第一毒村的行动,具有丰富的公安实战工作经验和爱民爱警情怀,是广东警界知名的公安基层指挥员。
林奕志在汕尾任职时指挥围剿广东第一毒村时的情景
林奕志的话语让许多当地民警深受鼓舞,他们纷纷给微信公众号瓜尔佳平台留言,希望能够把这一消息传递出去,让瓜哥夸奖一下“我们家的局长”。
其实,民警在应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时,依法开枪是一个重要的选项,但开枪要受到多方因素的制约。
其一,心理因素。一个公安民警依法击伤或者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行为具有正当性,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需要有一种强大的心理定力。对心理强大的人还好,对心理状况一般的人来说,需要心理辅导甚至治疗,这是一道难关。
林奕志的话,受到了当地民警热评,消除了民警心中的疑虑,让他们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其实,他的话浓缩了法律惩恶扬善的基本精神和尺度,他是一位具有法治思维,勇于担当的基层带兵人!
当然,开枪不是公安民警的唯一选项。枪声,只有在你死我活的情况下才能响起。无论是谁,生命只有一次!民警开枪要慎之,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为,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边界随意开枪,同样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犯罪嫌疑人而言,现场服从警察,束手就擒,才能保住生命,避免枪声。
为年轻的警界英才林奕志点赞!
来源:瓜尔佳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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