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2:30左右,汕尾陆河森林防火巡查队员发现螺溪镇车巷位置发生山火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综合执法队、专职消防队、护林员、村干部等人员迅速前往山火地点进行扑救。经过半小时的全力扑救,山火被完全扑灭,避免了山火的持续蔓延燃烧,保护了森林资源。
经县森林分局干警现场查看取证,立即对附近村民叶某某进行传唤,通过调查谈话,叶某某承认因自己扫墓引发山火,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具有维护地球生命,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生态价值,是生态平衡的主要调节器,我们要保护森林,珍爱地球。清明前后是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防火意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导文明新风。 来源:螺溪公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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