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郭XX于中午12时10分下班后,开私家车与工作队全体成员从村里开始出发,准备到后林饭店吃工作餐,约12时14分,到达后林饭店后,打右转向灯后慢慢准备靠边停车,车也已经进去饭店门前空地的三分之二,这时,一辆摩托车突然横穿公路,加速插入后故意撞向郭XX小汽车的尾部。接着,该摩托车驾驶员下车后大吵大闹,还不时踢打小汽车的车门,想对郭XX动手,为了避免冲突,郭XX只能锁上车门,不与该摩托车驾驶员争执,同时拨打120,医疗工作人员到场后,叫摩托车驾驶员及其妻子到医院,被其拒绝。此次事件的过程,已被跟在郭XX后面一辆汽车里的行车记录仪所拍摄,该记录仪里清楚的记录了该摩托车驾驶员在后面加速撞向郭XX小汽车的恶劣行为。该摩托车驾驶员从村委一直尾随,伺机碰瓷。目前,所有的证据已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2018年3月21日15时13分,该摩托车驾驶员在汕尾市民网发布了一篇《村委会干部开豪车碰撞摩托车,竟漠视群众安全》的一篇帖子及汕尾传媒网转载了该帖,在帖子里,公然公开郭XX的姓名及车牌号,且扭曲事实,对郭XX进行诋毁,侵犯郭XX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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