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2日晚,陆丰市公安机关调集警力组织开展统一清理清查行动,陆丰交警警力在辖区内重点地段共设立6个路面执法执勤卡点,开展严查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清理清查违禁物品等行动。
其中,设在陆丰市东海镇桥西路的卡点由陆城中队警力负责。当晚行动正在有序进行中,于9时许,执勤警力发现有一部悬挂号牌为粤N73×××的灰色小轿车在卡点附近突然停车,驾驶人匆忙下车后欲弃车离开,发现此情况,现场执勤警力提高警惕,立即追赶过去对该驾驶人进行控制,控制过程中该驾驶人没有反抗。
随即在当场对该驾驶人进行了查问,经查问,该驾驶人周××(男,27岁,陆丰市东海镇人),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有酒后驾车行为。随后,执勤民警将该驾驶人及粤N73×××号小轿车一并带回交警大队办案区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
经对驾驶人周××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67.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根据其身份证信息和车辆号牌等上网进行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周××未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粤N73×××号小轿车车辆车主为其本人。同时,对违法当事人周××进行尿液样本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即没有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来源 陆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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