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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县城东镇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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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7 17:29:4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行网格化管理  设点巡查严防火种上山
        海丰县城东镇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将至,各地群众上山扫墓迷信用火行为将呈集中暴发态势,也是乡村野外违章用火的高峰期,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和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问林防火工作,尽力减少成杜绝森林火灾、火警发生,有效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海丰县城东镇决定在清明节期间(2018年3月21日至4月19日)实施《城东镇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为期30天。截止发稿,该镇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该镇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确保责任明确,密切配合,协调有序,高效运转。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确保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实行网格化管理,按汕尾市推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将全镇所有林地按林班,小班划分责任地段,实现“挂点领导包村,镇干部、村干部包片包山头”的网格化模式,通过蹲山头,守山脚、常巡查方式,严查火种进山,严防山火发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通过张贴悬挂标语,宣传车、广播、电视、微信、信息等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现,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增强法律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森林防火意识。党员干部带头宣传,贯彻,并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宣传教育,印制一批宣传品分发给群众中小学生,努力在全镇营造文明、生态、绿色祭扫新风尚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成立清理整治违规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专项行动小组,从3月11日至20日,用10天时间,在全镇范图内开展一次违规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经营销售行为,防止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引发山火。
       该镇根据实情设立12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由县直(含驻海)单位会同所挂驻镇组成检查组,并发动森林防火志愿者积极参与,在该镇进山主要路口、坟墓集中区域设立临时检查站点,向过往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检查群众随身携带的违规拜祭用品、严防易燃、易爆物品、火种上山。该镇消防队在4个重点检查站派驻人员,其它站点加强巡查。一旦发现火灾肇事者将予以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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