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2-5-22 16: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港口信用社 有信用无 守信用? ? ? ? ? ? ?
2009年2月,广东汕尾胡先生经与汕尾市城区港口农村信用社协商,向该信用社购买抵押拍卖房。双方协商约定的购买价为10万元,略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经评估确定的拍卖价为8.5万元)。该信用社当即向胡先生收取2万元的定金(见下图),并口头承诺在一周内办毕房子买卖手续。
一周过后,胡先生找该信用社原任领导庄中主任,庄主任说是城区法院执行庭还未办毕相关手续,未能交付房子。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胡先生多次向该信用社追促办理房子买卖、交付手续未果。
2011年,胡先生的儿子结婚,急需用房,刚好信用社现任领导庄主任上任。胡先生抱着新的希望,向现任的庄主任说明原由并要求办理房子买卖手续。没想到现任的庄主任看到2、3年后的房价大升,以手续不足为由,不愿意“割肉”承认过去的事实,且夸海口对胡先生说:“不要说是一两间房子,该是你的就是两亿元也要还你,由你去告吧!”。后来,该信用社委托已调离的原任庄主任,想把2万元的定金交还胡先生,并承诺按现有市场价格(约几十万元)优先卖给胡先生。
胡先生想,“当初,房子周围道路不通,无人问津,原任庄主任找我买房子。时过3年的今天,外面道路拆宽、修通,又房价大涨,信用社竟然提出要以现有的市场价格买卖,这究竟是3年前买卖房子还是今天才买卖房子?没想到在人们印象中是正正规规的国家单位还是出了一帮人专欺老实人。老实人办事真难啊!难道事情就这样了决了吗?”于是,胡先生拒绝收回原定金。
时间不断过去,不管胡先生怎样催讨,信用社总是置之不理。
汕尾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港口信用社 守信用吗?胡先生能否按当时约定价格购买此房子?请网友们说说公道话并向胡先生赐教。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