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8年3月18日查处存安全隐患豆芽案件后,陆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市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经过多方摸查,掌握到陆丰市甲西镇欧华村委大社村的一铁皮屋存在生产有安全隐患豆芽的可靠信息。该局对此线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陆丰市公安局、陆丰市甲西镇政府等部门出动人员20多人次,于2018年4月16日晚连夜对涉嫌生产点进行突击执法。
该现场正处于生产状态,据统计生产的绿豆芽及黄豆芽成品及半成品共156桶、刚发酵的绿豆共41桶,仓库内存有原料小绿豆及黄豆、化学物质漂白粉、AB水(黄色)、除根水及豆芽粗壮激素等物品一批。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对涉嫌物品予以原地查封及异地扣押。同时,在当事人的见证下,该局委托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的抽样人员对绿豆芽及黄豆芽进行现场抽样,并第一时间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豆芽制品属于易腐烂物品,时间长将产生腐烂发臭,该局争取广州承检部门工作支持,要求第一时间出具法检结论,于4月24日下午收到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寄发的绿豆芽及黄豆芽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确定为不安全食品。
该局表示,对生产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容忍,对违法生产人员坚持严惩不贷。目前,该案已移交陆丰市公安局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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