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假如有时光机 于 2018-7-17 19:31 编辑
2018年 是改革开放40周年 也是汕尾建市30周年 还是汕尾力争创建 广东省文明城市的成功之年
【助力创文】“同创文明汕尾 共建善美之城” 汕尾书画摄影大赛邀你来参与!
汕尾 一颗镶嵌在广东东南部的海上明珠 一个钟灵毓秀,充满活力的城市 汕尾宛如一个新生的稚童 走过少年步入而立之年 这个新生的城市 完成了蜕变 展现化茧成蝶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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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示汕尾城市变化 营造更为浓厚的创文氛围 由粤TV(IPTV高清互动电视)冠名支持的 “同创文明汕尾·共建善美之城”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汕尾书画摄影大赛 正式启动!
同创文明汕尾·共建善美之城 (献礼改革开放40周年)
作品要围绕“同创文明汕尾 共建善美之城”这个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题咏汕尾山水佳景、风土人情,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示汕尾宜居家园、创业福地、善美幸福之城。
参赛作品分为绘画、书法、摄影三个类型。 (1)绘画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国画、素描、水粉、油画、卡通、手工艺彩绘等,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0cm,横竖式不限。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毛笔、钢笔、篆刻等,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0cm,横竖式不限。 (3)摄影作品黑白、彩照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等同于同一件作品,每组4-8幅,并标明序号);作品只收电子版JPG格式,每张作品4MB以上,作品必须标明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4)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凡是发现或举报作者代笔、代画、代摄影等问题,经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取消参赛、参评资格。 (5)参赛作品肖像权及版权均由作者自负。 (6)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汕尾市书画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参赛者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写明联系电话,并附作品有关说明、创意等介绍,且为新创作未曾在汕尾以外展出之作。 (7)截稿时间:自发文之日起,截止2018年9月15日止。 (8)所有作品免收参评费,未按要求投寄的作品,不予评审。活动结束后,所有作品按作者意愿选择弃留,需领回原作的参赛者必须按规定时间(领取时间2018年11月4日-2018年11月8日)领取。 (9)投稿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汕尾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发展中心 联系人:郑惜欣 0660-3365377 活动时间 活动2018年5月1日启动 2018年11月2日止 分为五阶段: 作品征集阶段(2018.05.01-2018.09.14) 征集展示阶段(2018.09.15-2018.09.29) 展示投票阶段(2018.10.01-2018.10.14) 作品评选阶段(2018.10.15-2018.10.30) 颁奖展览阶段(2018.10.31-2018.11.02)
大赛按绘画类、书法类、摄影类分别设: 一等奖1名(3000元) 二等奖2名(2000元) 三等奖3名(1000元) 优秀奖5名 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特别奖(2000元) (注:所有获奖作品作者可以作为申请加入市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本次参赛作品由主办单位邀请有专家组成评委会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分为三轮进行评审。 第一轮初选:评审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5日,由专家评委挑选出具备有一定参赛资格的作品进入下一轮评比。 第二轮大众投票: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主办方将通过汕尾手机台展示具备有一定参赛资格作品,并以网络投票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投票,然后按票数由高到低并结合评审团意见选出15个作品进入下一轮评比。 第三轮专家评审: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评委,对最终评选出的每一类各15件作品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最后评审,然后按票数高低评出最终获奖作品名次。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出版、展示、宣传及落选作品的处理权。凡投寄稿件者均视为同意各项规定。
1、获奖作品将在10月底组织作品展览并向获奖作者颁奖。 2、获奖作品将在作品展览后进行汇编,制作成画册,以之鼓励和纪念。 通过举办此次书画摄影大赛
旨在用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形式 展现我市在社会各领域 所取得的辉煌成果和喜人成就 激发市民热爱家乡、建设汕尾的热情 颂扬我市人民艰苦创业 共建共享、勇于创新的精神 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书画摄影作品 进一步为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为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
“同创文明汕尾 共建善美之城” 汕尾书画摄影大赛邀你来参与!
(来源:文明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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