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20844|回复: 0

[汕尾] 大学学费不用愁 助学贷款帮你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5-17 09: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时代后锋 于 2018-5-17 10:08 编辑

    很快进入高考季,很多同学即将步入梦想中的大学校园。有些人可能会担心家庭经济状况无力承担自己的大学学费!告诉您一个好消息,高校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可以帮助您圆大学梦!
1.png

2.jpg

    汕尾市已于2017年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向考入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7年,汕尾市共受理了2540名大学生的贷款申请,贷款金额约2000万元。今年起,我市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合同,符合条件的学生前往户籍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即可。同时,我市将首次对高三应届毕业生开放"预申请",以简化认定程序、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贷。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jpg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开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的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的国家助学贷款。
    目前,汕尾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教育局已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和华侨管理区户籍的学生分别纳入城区和陆丰市教育局办理助学贷款工作。
二、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4.jpg

    高中期间任一学年享受过国家助学金补助(或经普通高中学校认定具备贷款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三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就读学校提交预申请,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可直接进入贷款申办环节。
    1.预申请对象
    生源为广东省户籍且高中期间任一学年享受过国家助学金补助(或经普通高中学校认定具备贷款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三应届毕业生。
    2.预申请时间
    4月1日-5月30日
    3.预申请作用
    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提交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无需盖章,可直接进入贷款申办环节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回跑”的压力。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5.jpg

    1.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或在校生(包含研究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6.jpg

    1.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

    2.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毕业三年后开始偿还,还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贷款学生本人将不用支付利息。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7.jpg

    1.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原件。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也可以在县(市、区)教育局打印《申请表》。

  2.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本原件)。

    六、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jpg

    1.学生网上申请。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也可以在县(市、区)教育局打印《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通过学校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学校预申请的同学持申请表到就读高中或村(居)委会或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写认定意见和盖章)。

  3.县(市、区)教育局对学生及共同贷款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与承诺书》。

  4.就读高校确认回执信息。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5.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七、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8.jpg

    (一)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二)续贷办理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续贷声明,导出《申请表》。

    2.县(市、区)教育局对学生续贷材料进行审查,签订《借款合同》。

    3.就读高校确认回执信息。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4.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市、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3390683

    市城区教育局:3376502

    陆丰市教育局:8916339

    海丰县教育局:6691803

    陆河县教育局:5663226

10.jpg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决战百日扬帆起,筑梦远航创佳绩——陆丰市城
[城事报料]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第二批
[城事报料] “爱在金秋 情暖重阳”——陆丰市城北学校慰
[城事报料] 九九重阳至 浓浓敬老情
[休闲生活] 没考上高中?别担心!广州金领技工学生助你实
[城事报料] 践行二十大,争做好队员——陆丰市城北学校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