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8-6-6 09: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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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报警电话是社会治安保障的生命线,一定要严肃看待,可不能随便拿报警开玩笑。然而日前,市区却有一名男子报了假警。
在6月1日上午,市城区新港派出所接到辖区大马路一美宜家便利店男子报警,称有几名男子入店抢劫。鉴于案情重大,新港派出所民警进行现场侦查。在现场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报警人所说被抢经过等细节前后有出入,存在诸多疑点。鉴于疑点众多,民警推测此人系谎报警情,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询问。经询问,报警男子承认了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
曾某某:1日早上,我的店面就来了几个执法人员来收我的东西,我店外面的东西,我的情绪一时冲昏了头脑,我就报了警,谎称被人打劫。
原来,该男子此前因占道经营,被城管人员暂扣其占道经营物品,之后男子不服,头脑一热,就谎报警情。
市城管局新港大队副大队长 欧鹏飞:6月1日上午,我城管局新港执法大队带队在日常巡查当中,发现大马路115号美宜佳便利店违规占道,堆放物料,已经多次对该商户劝说,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我们依据《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第24条规定,我大队对其物品进行暂扣,事后该商户报警称,被人打劫。
市城区新港派出所副所长 黄劲松:我所就到现场处警,经核实,该人一时冲动,谎报抢劫。经核实该人是故意谎报警情的,我们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处于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曾某某:现在经过教育,认识到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是报假警,是非常错误的,现在我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犯),创文创卫是对汕尾,为大家都是好的,我一定会遵守相关的制度,对城市各位管理人员。
市城管局新港大队副大队长 欧鹏飞:在此,我呼吁广大商户,汕尾已经进入双创攻坚阶段。所有商户都要守法,文明经营,共同努力把汕尾建设成为更加美丽,宜居的滨海之城。
110报警电话是社会治安保障的生命线,是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无效报警或骚扰电话将严重影响110报警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110报警服务台报警线路是有限的,请勿虚报或占用。同时各位商家也要合法经营,为我市创文创卫出一份力。 来源:汕尾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