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丰县经常行发生机动车、电动车逆行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暴露出逆向行驶,不遵章守法出行带来的危害性。为全面降低机动车、电动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6月份,海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发力,强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力度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净化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大队各股所中队将警力最大程度地压到县城二环路、红城中学路段、红城大道、海银路、海紫路、海龙路等易发生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路口、路段,开展定点查缉行动,在开展定点查缉的同时,派出警摩巡逻组上路巡逻,警灯长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及第90条规定,对查处的违法当事人给予处罚和教育劝导,警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减少和避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持续强化机动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希望能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切实增强遵法守章出行意识、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大家共同为净化改善海丰县道路交通环境尽到一份努力,为"双创"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海丰交警双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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