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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90后越南女到陆丰“骗婚 ”|法网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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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11: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8-10-18 14:18 编辑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4日下午,湖东派出所接到一名外地男子胡某华(男,31岁,江西省抚州市人)报案,称其经人介绍从陆丰娶回一女子,婚后10多天,女子忽然从江西家中逃走,家里价值3万多元的金首饰也被盗走,连同“聘金”、“媒人钱”等10多万元,损失财物13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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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行动
接报后,该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对案情开展研判分析。因受害人人生地不熟,无法提供确切地名和作案人真实姓名,派出所民警只好带着受害人寻找案发地,经近2个小时认真寻找,终于找到了其交订婚聘金的地方——湖东镇华美村一间住宅。民警迅速行动,在该住宅里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阮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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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阮某安
女,66岁,越南籍人,充当骗婚女子“母亲”。

循线追击
随后,根据审讯情况获悉该团伙成员将在南塘镇南龙宾馆继续行骗时,该所民警马不停蹄赶往南塘镇,在南塘派出所的协助下,兵分两路,内外夹击,当场抓获准备实施另一起骗婚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华和曾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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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陈某华
女,38岁,陆丰湖东人,使用假名陈某兰、陈某燕,充当骗婚女“表姐”、“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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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曾某燕
女,26岁,越南籍人,使用假名蔡某琦,骗婚女子。
刑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部门迅速介入案件侦破工作,“骗婚”手段披露。

行骗手段
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阮某安、陈某华、曾某燕等人组成诈骗团伙,由阮某安假冒骗婚女子的母亲,陈某华做为骗婚女子的“表姐”、“媒人”等,对曾某燕等女子介绍与他人“结婚”,从中进行诈骗他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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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假身份证、假户口本。

目前,犯罪嫌疑人阮某安、陈某华、曾某燕等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婚姻诈骗,俗称骗婚。是以结婚为幌子,利用婚姻的方式索要见面礼、介绍费、结婚彩礼诈骗受害者钱财,然后以各种理由“退婚”、寻机逃离,最终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婚姻诈骗是个可怕的陷阱,尤其是处在急于想结婚而又苦于找不到对象阶段的青年男女要引起注意,并加强防范,遇到“天上掉下来的好媳妇”要查明其身份、家庭、住址等情况。

加强自身防范是预防犯罪和减少损失的最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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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婚姻诈骗第一招:
不要轻信征婚交友广告,如果认识了想与之成婚的异性,要对其真实身份和家庭背景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辨别对方身份证的真假,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帮忙。对于初次认识的异性,一定要审查其身份证。对方不允许验证身份证件真实性的,建议放弃交往,不愿放弃交往的也应拍下人像照片。

防范婚姻诈骗第二招:
在登记结婚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特别是大笔的经济往来,如大额的借款等等。如已有经济往来,切忌给现金或贵金属饰品,最好用过银行转账,留下对方的银行帐号。

防范婚姻诈骗第三招:
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对刚接触、不太了解的人,要保持警惕,注意鉴别对方的许诺和自我介绍。骗子在行骗过程中还是有很多漏洞和破绽的,只要稍作留心,并通过调查,就能从中发现问题。

防范婚姻诈骗第四招:
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并把材料以书面形式交至地方公安局,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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