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6月4日晚,汕尾公安组织治巡、特警30名警力,按照前期暗访摸排情况,制订了周密细致的行动方案,一举捣毁了位于市城区五马路某地的游戏机赌博窝点。现场抓获涉赌违法犯罪人员7名,收缴游戏赌博机26部,其中跑马机5部、麻雀机4部、扑克牌斗地主机5部、马戏团机3部、动物园机3部,6部已坏。游戏币一批,现场赌资人民币4600元。警方对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庄某腾依法刑事拘留,对涉赌人员苏某漠、李某伟、王某合3名违法人员依法行政拘留,对刘某豪、梁某迪、刘某基3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罚款。案件侦办正在加紧推进中。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城区公安分局坚持高压严打涉赌违法犯罪,有效净化辖区风气,并于近日成功捣毁一个赌博窝点,现场抓获涉赌人员14人,查获赌资、赌具一批。
近期,城区分局民警深入调查走访,摸清了位于汕尾市区一间赌博窝点的基本情况和活动范围。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采取布控和蹲点等措施,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周密的抓捕行动方案。8月22日23时许,抓捕时机成熟,民警直扑该窝点,一举抓获涉赌人员14名,缴获赌资及赌博工具一批。
经审讯,程某某对其于今年8月中旬开始在汕尾市区开设赌场,以“牌九”的赌博方式组织邹某某、黄某某等人进行赌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8年1月24日凌晨1时许,海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以一锅端的形式,成功捣毁一隐匿在龙山下坑仔村一茶烟店里的“暗宝”赌场,现场抓获涉赌违法人员12名。
经审查,该12名涉赌违法人员对其赌博行为供认不讳。店主陈某智、"挂宝手"吴某益、吴某涛等三人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其余9名参赌人员处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日前,陆丰公安巡警大队根据群众线索,对一涉赌的可疑车辆进行布控,并顺藤摸瓜摸清了位于东海镇华辉新都小区内的一个赌聚众赌博窝点。
当天凌晨,巡警大队联合城北派出所经周密部署,一举端掉了位于该小区内一房屋内的赌博窝点,当场抓获涉赌违法犯罪嫌疑人卓某香(女,41岁,陆丰桥冲人,屋主)等15人,缴获赌资现金6万多元和赌具牌九等物品一批。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卓某香等人对其参与赌博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卓某香等8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他7名赌博违法人员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等处罚。
6月12日,陆河县公安局河南派出所在河田镇人民中路某自行车店内查获一宗利用香港“六合彩”外围码赌博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女,45岁,螺溪镇人)和参赌人员谢某英(女,39岁,湖南省人)、郑某南(男,47岁,河田镇人)、叶某杰(男,45岁,河田镇人)。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参赌人员谢某英、郑某南、叶某杰被行政处罚。
6月12日,陆河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在河口镇新河工业园区同昌工业附近某百货店内查获一宗利用香港“六合彩”外围码赌博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楼(男,28岁,河口镇人)。犯罪嫌疑人朱某楼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
6月14日,陆河县公安局上护派出所在上护镇东街小店内抓获正在利用扑克牌进行聚众赌博的温某堂(男,40岁,河田镇人)、叶某环(男,47岁)、黄某芳(女,33岁)、黄某妹(女,35岁)、蒋某广(男,51岁)、周某枝(女,40岁)、叶某接(男,44岁,均为上护镇人)等七人。该七人已被该局依法行政处罚。 来源:平安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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