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有人都在期待着过年的欢乐气氛时,赤坑镇沙大村委的一纸分田公告打破了朴实村民们内心的宁静,期待已久的分田制度结果让人大吃一惊,问题频出!
<1>
出租田地
村委没有以民主形式,而是用“强制性”的手段以每亩每年300元(人民币)出租出去,分田方法没有多头讨论和民主议定?这不合理不合法吧?
<2>
合同租赁
无合同的鱼池和不交租金的果园村委可以用强硬手段收回,但是并没有!这些果园发包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合法性?这其中有猫腻?
<3>
私自使用公用地
在没有任何部门的授权下村民(村委亲戚?)私自使用公用地
村民心声:
强占公有基本农田私自开挖耕地改为养殖鱼池这是否违背了国土法?
破坏基本农田当时村委负责人是否知情?
还是个别干部存在利益挂钩?
各位村干部乃至上级领导,请问你们惭愧?
(注):村委每次都声称以代表大会通过来表决,但这些代表真能代表沙大村七八千分田村民的心声? 村民代表们真实有没有参与到分田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