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业主朱女士解释说,寇树落叶频繁,清扫起来十分麻烦,加之易生虫害,所以决定将树木砍伐。
城市居住区绿地的绿化,受法律保护,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若单位和个人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并处罚款;若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若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若构成犯罪的,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砍伐城市树木,是必须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本案中,若别墅院内的寇树属于居住区绿地的绿化范畴,别墅业主朱女士在未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对其责令停止侵害,或并处罚款。
相关法律: 《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